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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宋基會開展有償捐贈 涉嫌非法集資放貸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7日 07:1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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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馬紀朝

  籠罩在河南省宋慶齡基金會(下稱“河南宋基會”)身上的疑團又揭開了一些。

  種種跡象顯示,該基金會負責人辦投資公司的似乎不只是現任秘書長張悍東。

  而來自河南的一家企業則向《第一財經日報》透露,省內多家企業均曾與河南宋基會簽訂借貸與捐贈合同。

  此外,河南林州市曾點名“宋慶齡基金會”涉非法開展金融業務案件。

  面對種鐘疑點,河南宋基會辦公室負責人劉廣傑拒絕接受本報記者採訪。

  大收入小公益

  作為全面披露基金會行業信息的服務平臺,基金會中心網的數據顯示,河南宋基會的總資産由2008年的15.67億元猛增到2010年的29.88億元。

  29.88億元是何概念?2010年,中國紅十字基金會的總資産為7.27億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則為2.75億元。

  也就是説,一個地方機構的資産已經接近兩大國家級慈善機構資産總和的三倍。

  捐贈收入方面,河南宋基會2010年此項收入達到10.11億元,也遠高於上述兩家基金會的總和(中國紅十字基金會5.38億元,中國宋慶齡基金會1.61億元)。

  當年,河南宋基會的總收入更是達到10.34億元。

  然而,河南宋基會公益支出這一項數據卻顯示出與其龐大體量不相稱的“微薄”。

  根據基金會中心網的數據,河南宋基會2008年~2010年的公益支出分別為0.5億元、0.78億元和1.39億元。

  如此支出是多是少可通過《基金會管理條例》研判。

  該條例明確規定,公募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錢從哪來

  根據本報記者查詢到的數據,在河南宋基會2010年超過10億元的捐贈收入中,來自國內自然人捐助的金額高達7.63億元。

  這與其他基金會主要捐贈依賴於企業的大額捐款有所不同。

  為什麼這個基金會對個人捐助者構成了如此大的吸引力?

  一個名為“河南省公益醫保發展管理中心”的機構浮出水面。

  財新報道稱,該中心由多方共同發起,除了河南宋基會外,還包括該省兩個政府部門和一家保險公司。

  此報道援引來自河南省民政廳一位負責人的回憶稱,2005年前後,河南宋基會在省內開展大規模的“有償捐贈”,即公眾向基金會“捐贈”1萬元後,基金會在一定期限內,每年返還一筆高於同期銀行利率的“補貼”,到期後再返還捐贈的“本金”。這一做法引起省級領導的警覺,召集多個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將“有償捐贈”定性為非法集資。後由民政廳“調停”,給予河南宋基會三年時間返還資金。到2008年,河南宋基會已返還了5億元~6億元的“捐贈”資金。

  一名來自河南洛陽的知情人士向本報記者講述了幾年前的見聞:大街上很多人在發放傳單,傳單的內容是説,只要向河南省公益醫保發展管理中心“存入”1萬元,不僅可以獲得300元左右的“資助金”,還能在1年後拿回1萬元的本金,同時,還能在生病期間,獲得高達10%的醫療費用減免,以及每天30元的補貼,如果其間發生意外,還能獲得最高30萬元的意外事故保險賠付。

  該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他的親屬當時也出資2萬元參加這個“公益醫保”,定期一年,但卻沒有獲得來自該中心的正式發票。

  9月5日下午,本報記者在位於鄭州市民航路上的河南宋基會總部採訪時依然發現了挂著“公益醫保管理中心”的辦公室。

  另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是,林州市政府曾于2010年下發通知,要求切實防範金融風險,進一步明確監管處置責任。

  這份通知明確指出,林州轄區內部分投資、擔保公司暗中超業務範圍非法從事金融業務,非法集資、非法攬儲,形成了巨大的潛在金融風險。

  通知披露了2003年以來處置的一系列案件,其中就包括宋慶齡基金會非法開展金融業務案件。

  點名宋慶齡基金會,其指向性已經頗為明顯。

  中國宋慶齡基金會3日對外説明,其與地方宋慶齡基金會“無上下隸屬關係”。

  企業的無奈

  此前《南方週末》的報道稱,公益項目部分變身豪宅,由此引發了外界對於河南宋基會的關注。

  其中涉及河南宋基投資有限公司(下稱“宋基投資”)。

  工商資料顯示,宋基投資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現任河南宋基會秘書長張悍東。

  本報記者進一步查詢工商資料發現,法定代表人為張悍東的還有一家鄭州桓融投資諮詢有限公司。

  鄭州銘廣投資諮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叫劉廣傑。

  而這三家公司的地址完全一致,均為鄭州市金水區民航路19號1幢1單元3層1號。

  在此辦公的還有多家投資諮詢公司。

  一名自稱曾在河南宋基會工作多年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這些投資公司扮演的角色,大多是通過以“投資換捐贈”,向有資金需求的企業提供“貸款”,而這些企業則不得不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

  一份廣為引述的來自河南省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河南宋基會基金髮展部與被上訴人河南恒興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發生過借款合同糾紛。

  當年這起案件的審判員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證實了此案的真實性。

  9月6日,本報記者致電恒興紙業相關負責人時被告知,如今,這家企業已經瀕臨破産。

  同樣來自河南的一家企業則向本報記者表示,省內多家企業均曾與河南宋基會簽訂類似借貸與捐贈合同,其所在企業也曾向河南宋基會“借貸”800萬元,並最終為河南宋基會捐贈了“不低於165萬元”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