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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雄鷹
金融傳銷的“魔爪”進一步向保險業延伸,假機構、假保單、假招聘等以保險名義開展傳銷及非法集資活動的“三假”問題引起監管部門重視。
近日,廣東保監局下發《關於防範打擊以保險名義開展非法傳銷、集資活動的緊急通知》(下稱“通知”),不僅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健全問責機制,也將建議上級公司對知情不報的直接責任人進行撤換。
通知稱,近期個別不法機構和人員以保險的名義開展傳銷及非法集資活動,少數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的從業人員內外勾結,涉案其中。
以保險的名義開展傳銷及非法集資活動的表現形式為:一是設立虛假保險機構,以假機構的名義開展傳銷、集資等非法活動;二是制售假保單。私刻保險機構印章,製作虛假保險票據,向消費者承諾定期返還利息或本金,以達到侵佔客戶資金的目的;三是實行假招聘。以購買保險産品作為招聘條件,承諾高額回報,根據發展人員的數量或者業績作為計酬的主要依據。
廣東保監局要求,各保險公司、保險仲介機構建立健全問責機制,主要負責人為機構第一責任人,一旦發現所轄機構參與上述行為的,立即取消保險省級分公司、各保險仲介機構主要負責人的任職資格,並通報全省。
按要求,一旦發現涉嫌傳銷和非法集資的重大案件,保險機構應在24小時內報告至廣東保監局。知情不報的,按《廣東保監局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並建議上級公司對直接責任人進行撤換。
傳銷潛入保險業並非現在才出現。2010年底,遼寧和浙江保監局分別查處了轄區內的琛德保險代理公司錦州分公司籌建負責人何豐,以及杭州民豐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和傳銷等違法行為。
根據保監會資料,何豐在展業過程中,不對應任何保險産品,只是單純地通過半年期投資計劃,高息吸收資金,還以享受團隊利益為誘餌,吸引公眾交錢購買保險卡加入公司後,不斷增員。
2011年初,保監會出臺了《關於防範和打擊保險專業仲介機構涉嫌傳銷行為的通知》,對涉嫌傳銷行為的仲介機構進行監管。
一位壽險公司上海分公司個險渠道負責人表示,目前在上海還未發現此類情況,但以保險的名義進行傳銷危害極大,不僅會擾亂市場秩序,嚴重敗壞行業形象,也會嚴重侵害消費者利益,甚至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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