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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釋引發房子口水戰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01日 09:2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日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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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日來,婚姻法新解釋引發的口水戰,愈演愈烈。房子作為最重要的一种家庭財産,成為這一次口水戰的焦點,倒也合乎情理。先是熱烈討論婚姻法新解釋是否合理,然後到擇偶觀念的改變,再到房産證加名,一路上口水氾濫成災。

  【網上傳言】

  房産證加名不如公證

  受婚姻法新解釋的影響,近期多地出現夫妻一方要求房産證加名的現象。房産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根據新解釋離婚時房産歸産權所有人,也就是房産證上有名字的一方所有。出於對婚姻的不信任,夫妻一方提出房産證加名,這也實屬正常。

  不過房産證加名這一集體行動,遭遇了最大的現實障礙,加名稅。此前南京市地稅局通知契稅徵繳部門,要求對婚前房屋産權證加名行為徵收契稅。如果是一套市值100萬元的房子,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就要徵收1.5萬元“加名稅”。此消息一齣,網上抨擊聲一片,飽受“與民爭利”的質疑。隨後國家稅務總局稱,將統一研究房産證加名稅的事情,爭取在本週內公佈一個“讓多方面都能接受”的結果。

  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尚未商討出一個結果來,但是很多人顯然是等不住了。有沒有其他方式,既不用房産證加名又可以保護夫妻另一方權益?很多民間的智慧達人,針對這一話題展開了頭腦風暴。有網友認為,房産證加名未必是最好的方式,其實完全可以去公證處或請律師,做一個房産公證。這樣一來既可以省去加名的麻煩(據説要跑三個部門),而且還能省下一大筆加名稅,只花一兩百元公證費就了事,何樂而不為呢?

  【現實求證】

  做公證基本解決問題

  網友出的這個招,究竟是妙招還是損招?就這一問題,記者採訪了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的高振華律師。

  假設房子是男方在婚前購買,房産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如果不去做房産證加名而選擇去做個公證的話,那麼內容無非是兩種,其中一種是男方承諾一旦夫妻離婚,房子一人一半;另一種則是雙方共同聲明,雖然房産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但購房款卻是兩人共同出資。表面上看,這兩種公證似乎都能保護女方權益,起到了相當於房産證加名的效果。

  “公證的內容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法律效力有多大,要看公證的具體內容而定。”高律師告訴記者,以上兩種公證內容,在保護其中一方的權益上面大不一樣。前一種情況,實際上是屬於贈與協議。我國的法律規定,除了公益贈與等特殊情形外,只要這個贈與行為尚未發生,當事人(男方)隨時都可以推翻贈與意願。也就是説雖然有了這份公證,但是離婚時男方可以“毀約”,這份公證書也就成了白紙。後一種情況,雙方做了這個公證之後,比如聲明雙方的出資比例各佔50%,那麼無論以後男方是否推翻這一説法,這份公證都是有永久法律效力的。離婚時只要女方拿出這份公證書,法院就會根據公證書顯示的出資比例來分割雙方的房産權益。

  也就是説,只要做了後一種情況的公證,其法律效力已接近房産證加名。唯一有區別的是,如果房産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麼他(她)就可以背著另一方單方面處置房産,比如抵押或者出售。當然另一方知曉後,可向法院起訴追討屬於己方的權益。但如果房産證上寫著兩個人的名字,那麼這種行為就不可能發生。

  也就是説,只要公證得當,基本上還是能達到房産證加名的法律效果。如果你不想掏一筆冤枉錢,又經不住另一方整天嘮叨的話,倒可以去嘗試公證的方法。

  1樓:為了保護婚姻的長久性,我建議,婚期10年內個人財産歸個人,以防騙婚。婚期10年後,互相佔有對方個人財産10%,不論男女。婚期20年後,互相佔有對方個人財産30%,不論男女。婚期30年後,互相佔有對方個人財産50%,和共同財産一樣,不論男女。婚期30 年孩子大了,婚姻應該很穩定了,不論男女誰的都是共同財産了。

  越來越好HOME:我跟我媽媽説了婚姻法新解釋。我媽媽説:“罵它不好的女人都是沒本事的女人,誇它好的男人是準備離婚的男人。正兒八經的家庭哪用得著婚姻法。

  好房100:鋻於加名稅關係著中國數百萬家庭的利益,財政部官員對此表示,房産證加名意味著房屋權屬部分轉移,即以部分贈與徵收契稅,“這個原則是已有的、明確的”。但具體到婚姻法司法解釋帶來的新情況,財政部官員稱,在制定“房産證加名徵稅”政策時,要以人為本,既考慮“稅理”,也考慮“人情”。

  【網絡熱議】

  【典型個案】

  房産證加名不成引婚變

  近日,一對年輕夫妻來到鄞州區婚姻登記處領取離婚證,此時離他們結婚僅3個月,導火索就是房産證加名的事情。

  結婚前,男方父母花了100多萬元,買下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20多萬元裝修費則由女方承擔。前幾天,男方忙著辦理房産證,這時候婚姻法新解釋已經出來了,女方很關心房産證上寫誰的名字。聽朋友説要把自己的名字也寫到房産證上去才有保障,於是女方不斷催促男方加名。結果雙方矛盾爆發,最後決定離婚,房子歸男方,女方要回了20多萬元裝修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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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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