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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調控樓市的年代裏,幾乎什麼樣的調控政策都不會令我們吃驚了,但近期《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的頒布,卻讓房子話題再次大熱。有人開玩笑,這是今年樓市的唯一利好。
女人:自己有房最可靠
本來就容易情緒化的女人,這次更加激動了。不少女性對於新司法解釋感到失望。“婚姻法新司法解釋怎麼對女的這麼刻薄?”不少女網友認為“這為男人出軌掃清了最後的障礙”、“會造成離婚率上升”。網友“玲妹”説:我始終相信出軌的男人比騙財産的女人多!更有網友表述得更加現實與直接:“哪個沒房子的女人還敢生孩子啊?剛生了,男人出軌了,那不得抱著孩子睡大街啊!看來男人不可靠,男人的房更不可靠”。
由此所造成了一種心理態度,女方也開始考慮要自己買一套房。
而早早買好房的趙小姐很佩服自己的超前行為:“我們收入又不比男性少,自己買房也沒什麼大不了,而且早早自我享受,給自己一個獨立的空間,在今天哪還需要法律提醒啊!”
趙小姐還給出了女性買房建議:就買單位附近的老公寓就很好,性價比高,上班方便,自住出租都不錯,而且通常總價也不高。女人有點自己的投資總是不錯的。“當然了,一個男人有沒有能力買房可以説明他有沒有能力,願不願盡責,畢竟,能否承擔責任是女人考驗男人的必修課。”末了,趙小姐也留下如此忠告。
男人:婚房早點買,岳父母買房女婿也沒份
男人高興的比較多。網友LuvJen表示:“新婚姻法不是挺好的嗎,男的付錢買房子,女的結婚就坐享其成本來就不公平。難道結婚就為了得到房子嗎?”
不過不少男性希望可以早買婚房或一起租房。當然也有例外,在房産公司工作的李先生,不到30歲已買了一套房,很有點沾沾自喜。但最近交的女友讓他頗受刺激,因為女友家拆遷,她的名下就有兩套房,為此丈母娘建議就住她們家,男方的房子出租好了。
這本來是件好事,但李先生卻感覺有點彆扭,甚至擔心自己將來家庭地位低。“現在女性已經很獨立了,就我們公司,男女買房比例也差不多,誰比誰錢少啊?而且又都是獨生子女,父母也不會偏袒,所以現在有房的女性多了去了。反而真的是現在男性少了很多優越感。”
當然部分男網友更擔心: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頒布,説不定會導致如果不把房子過戶到女性名下,女性就不結婚,因而男性為了結婚要付出更高的代價。“從另一面看,岳父母買房女婿也沒份吧。”網友JASON無奈地説。
業內人士:買房“護嫁”刺激樓市?未必!
在這場關於婚姻和房子的論戰中,有網友則調侃説:婚姻法新司法解釋是開發商起草的?從此父母得認真考慮為女兒買套房子“護嫁”,樓市又將復蘇嘍!此前,有人開玩笑説是“丈母娘”們推高了中國的房價。今後,女方的父母很可能願意拿出更多的資金為女兒置辦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兒結婚前就把房子過戶到女兒名下。一位業內人士預測稱,新婚姻法不僅改變年輕人的購房觀念,而且對“丈母娘”有著巨大的刺激,而且或將使得本來就熱銷的“婚房”更加走俏。
不過開發商似乎並不這麼認為,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開發商負責人回應道:“短期內,房地産市場並不會因為新的婚姻法而帶來巨大的改變,但可以肯定的是,婚姻法新司法解釋將會改變很多人對於房子以及婚姻的看法。但對實際購買房屋的行為則影響不大。”“隨著新的司法解釋開始實施,有可能會對目前的操作市場帶來一點影響。”同策諮詢研究部總監張宏偉解釋。他指出,這個屬於産權方面的問題,也涉及當前限購的問題。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父母購房寫自己的名字,有可能再購房就屬於二套及以上房産,在當前限貸限購的環境下,可能影響購房資格;另一種是父母為子女購婚房署子女的名字,那麼就可以按照每個家庭的新的購房指標計算購房資格,兩個家庭就可以再買1-2套房産。
特別建議:婚姻“保房”兩步走?
STEP1:簽訂婚姻財産協議
準夫妻或者夫妻雙方可以簽訂婚前或者婚後財産協議,證明房産屬於雙方共同擁有,這樣手續相對簡單,費用也更低。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丈夫背著妻子將房屋賣給第三人,財産協議無法保護。
STEP2:房産證可以婚後“加名”
夫妻雙方共同出資還款的時候,應將房産證上的名字改為兩個人共有。理財人士建議,房産證“加名”最好在婚後。如果在購房時就直接寫兩個人的名字,不會産生額外費用,但如果婚前一方的房産需要加另一方的名字,則等同於轉讓一半房産,需要付高額的契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等。但如果領取結婚證之後再加名,程序就相對比較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