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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浙江地區企業,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浙江龍生)的首發申請剛剛獲得證監會發審委通過。其實際控制人俞龍生、鄭玉英夫婦,將所持股權轉贈給了兩個女兒,其中“90後”俞靜之持有580萬股,市值1.6億元。一夜暴富的神話再度在資本市場上演……
90後女股東身家過億
浙江龍生汽車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首發申請前幾日剛剛獲得證監會發審委通過。浙江龍生招股説明書顯示,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5800萬股,擬發行1933.80萬股流通股,佔發行後總股本的25%。但在一年前,浙江龍生的實際控制人俞龍生、鄭玉英夫婦,突擊將所持股權轉贈給了兩個女兒,其中包括“90後”俞靜之。
2010年2月26日,俞龍生、鄭玉英與俞赟、俞靜之簽訂了《贈與合同》,由俞龍生贈與俞赟、俞靜之各8.82%有限公司股權,由鄭玉英贈與俞赟、俞靜之各2.94%有限公司股權。此次轉贈結束之後,俞赟、俞靜之分別持有浙江龍生11.76%股權。同年5月10日,浙江龍生以凈資産1.31億元中的5800萬元折合股本5800萬股,整體變更設立股份公司。自此,1986年出生的俞赟和1992年出生的俞靜之分別持有浙江龍生580萬股,按浙江龍生去年每股收益0.72元和目前中小板發行市盈率40倍推算,浙江龍生的發行價可能在28元左右,580萬股就是1.6億元。
突擊轉贈股份或為避稅
對於俞龍生的兩個女兒來説,接收父親贈與的股權相當於個人所得,理論上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但對於自然人股東將股權贈與他人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稅收法規尚無明確規定。”
根據規定,自然人股東的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産轉讓所得項目徵收個稅,適用20%稅率。但對於贈與,尚無明確説明,這也是我國個稅徵管“真空地帶”。
上述投行人士告訴記者,俞龍生之所以在上市之前將股權贈與兩個女兒,“目的是避免在上市之後贈與涉及信息披露問題,包括市場會猜測贈與目的等等,比較麻煩,還不如提前轉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