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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餅稅”有多少種餡料?
新聞提示
據本報報道,北京市地稅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各公司中秋節所發放的月餅確實在繳稅範圍內,需要將月餅的市場價值加入到員工的工資內,然後按照工資標準的個稅進行扣除。
此前,有的地方説婚前房産加上配偶姓名要交契稅,也引發了爭議。對此,有媒體提出疑問:“加名稅、月餅稅説收就收,這是誰給的權力?”
其實這樣的質疑是一種誤讀,房産加名收契稅,月餅發放收個稅,都有法律依據,並不是“説收就收”。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因任職、受雇、履約而取得的所得,不論是現金還是實物,都在計稅範圍內。“福利腐敗”一直都是眾矢之的,所以把單位發的東西,不論大小多少都納入計稅範疇,不僅合法,而且是合理的。
有民俗專家表示:月餅需要繳稅不太符合中國的文化傳統。這話其實也有偏差,按照這樣的邏輯,年底發紅包也是文化傳統,那麼年終獎是不是也該免稅?
再來説“加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包括房屋贈與、房屋買賣在內的權屬轉移,都需要繳納契稅。如果房子本就歸夫妻共有,那麼加上配偶姓名當然不用繳稅。但是新出的司法解釋認定婚前買的房子歸買方所有,那麼把配偶的名字加上去,就等於房屋産權的一半發生了轉移,就應該繳納契稅。
但是話説回來,很多事情分開看合理合法,加在一起就會有點兒變味。拿個人所得稅來説,依法繳納體現了公民責任,但有時領到手的稅後收入也不全是你的,就讓人有點難受:如果你選擇把它存進銀行,就要繳納利息稅;如果你選擇把它花掉,就會有消費稅、增值稅、城建稅等著你。這也就是説,同一根蘿蔔最後能進到我們肚子裏的部分,很可能不只是切掉了“兩頭”……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有網民認為公司給員工發放月餅等福利,已經包含消費稅、增值稅等稅費,再把它算入工資扣稅,不免有重復徵稅的嫌疑。其實,如果從生産、運輸,再到銷售、購買的整個環節來考量,月餅稅的“餡料”可能更複雜,除了消費稅、增值稅,可能還包含城建稅、教育附加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等方方面面。
令人欣慰的是,根據最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如果企業在8月31日以後給職工發放的“月餅+工資”價值總額在減去“三險一金”之後不到3500元,將被免除“月餅稅”。
在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的同時,我們也期待著相關部門對所有的稅費進行有效清理、合併,切實做到“還富於民”,讓老百姓分到手的蛋糕、月餅都越來越大。
本報評論員 龐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