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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湯寶因標識不清被下架 廠家稱是為提醒過敏源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6日 13: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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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貴陽市工商局在檢查中發現,聯合利華旗下的家樂牌濃湯寶在其新包裝的配料中寫有“可能含有小麥、大豆、雞蛋、奶製品、魚”。貴陽市工商局認為“可能含有”的字樣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要求當地超市對“家樂”濃湯寶相關産品予以下架。受此影響,北京、上海、成都、昆明、長春等多地多家超市也已經將該標識産品做自行下架處理。

  事件發生後,聯合利華公司聲明,其産品新包裝中“可能含有”某物質的字樣,是對産品致敏物質的提示,“由於一條生産線會同時生産不止一種口味的濃湯寶,配料間不可避免地會有微量交叉帶入,為提醒消費者對可能含有的魚、蝦成分過敏,才負責任地標上‘可能含有’,以提示有致敏的可能性,這樣標注也是國際慣例。”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院長羅雲波表示,食品標簽中出現“可能含有”的字樣在國外確實比較常見,因為一條食品生産線上可能會有不同物質的殘留,為保證殘留物質的交叉不會導致消費者出現過敏,出於負責任的態度,商家會在標簽中全部標明可能含有的物質,這些並不屬於食品添加劑。因此,他認為,濃湯寶的標識不算錯誤。但在目前我國食品安全問題頻出的環境下,這種超前的意識很容易引起誤解。

  但北京市海淀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原隊長、食品監督方面權威譚梁之在接受採訪時卻表示,像這種似是而非的標注,首先忽視了公眾的知情權,食品中含有什麼、量是多少,都應該具有明確的標識,不管“可能含有”的物質是好是壞,這樣的標注都容易引起大眾的不信任和恐慌。萬一齣現了問題,這也會成為商家推卸責任的藉口。

  儘管意見不一,但兩位專家都表示,消費者在購買前,有意識地查看食品標簽是必要的。這可以督促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進行明示,也可以促使消費者更多地學習一些相關知識。還有專家指出,類似濃湯寶這樣的調味品中可能含有較高的鹽分或大量味精,即使沒有什麼毒害物質存在,也還是少喝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