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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開發協會徵求我市部分開發企業意見
未來,“房企若出現囤積土地、擅自變更容積率、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嚴重違法行為,將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這是近期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公佈的《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修訂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部分內容,並公開徵集意見。為此,8月17日,市開發協會第一時間組織了龍湖、金科、華宇等10家企業代表舉辦《意見稿》座談會。
新規定將更趨合理全面
“《意見稿》的門檻更高、規定更詳實、可操作性更強。”會上,此前參加了此次《意見稿》意見徵集的市開發辦調研員余世雄表示,此次《意見稿》由原來的28條規定增加到了47條,整體架構更加合理、完善。其中,大幅上調了企業資質的門檻,一級開發資質的註冊資本從原來5000萬元調整為2億元,二級資質從2000萬元調整為1億元。同時,還新增了異地備案、企業業績認定等條款。
值得一提的是,《意見稿》對遺留項目做了明確規定:開發企業出現應被吊銷資質證書或暫定資質不再延長,但項目開發尚未完結的,可由原資質審批部門核發《暫定資質證書》,並註明僅用於解決未結束項目的遺留問題。業內人士分析,該條款對於避免出現“爛尾樓”有促進作用。
重慶房企紛紛建言獻策
“希望《意見稿》中鼓勵條款的相關細節能夠與新規定同時出臺。”龍湖地産代表表示。中渝地産代表則認為,《意見稿》是鼓勵一級資質企業,如果能再加上對開發項目方面的鼓勵,不僅是企業發展壯大的助力,更是提高行業水平的助力。東海地産代表則提出,對於子公司與母公司資質關繫上,子公司在核定資質的時候,已進入母公司的業績不再重復計算,會對其資質等級有較大的影響。
市開發協會會長石崗認為,從《意見稿》看,企業資質管理加強了,但管理上又較原來更具靈活性,協會將收集、整理房企意見後,以協會名義向建設部法規司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