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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提最低工資調整 與居民收入增幅挂鉤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4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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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本(北京)市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在扣除價格因素後增速並未達標,這一遺憾有望得到彌補。昨天,市政府下發《關於促進本市居民收入增長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包括逐步完善社會救助保障、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調控國企負責人收入在內的十條漲薪措施,旨在“提低”“擴中”“限高”。其中,意見提出將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並首次強調要“確保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不低於居民收入增加幅度”。

  如何提低

  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波動挂鉤

  救助對象經濟認定辦法正制定

  市政府發佈的收入增長意見中,關於“提低”的筆墨最多。比如,意見提出擴大應急救助保障範圍,將優撫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納入應急救助範圍。在低保標準方面,意見強調“根據價格變動情況,適時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充分考慮物價變動對農村低保群體基本生活的影響,優化城鄉低保標準測算辦法,健全分類救助政策”。

  意見特別提出,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確保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不低於居民收入增加幅度。

  【解讀】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本市首次明確提出了“確保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不低於居民收入增加幅度”這一説法。最低工資標準是一個政府人為調整的指標,而居民收入增加幅度則是一種企業作用行為的産物,屬於客觀經濟行為運轉的結果,並可通過統計部門的調查了解到。本市首次提出這一目標,意味著政府部門今後將著力提高低收入群體的收入,扭轉各類人群間收入差距較大的問題。同時,在十二五期間,本市還將保證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幅度不低於年均13%的水平。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本市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已實現與物價波動挂鉤,但後期還將進一步規範完善,保證當物價上漲時,相關標準能夠及時有所調整。同時,市民政部門正在研究起草針對社會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的認定辦法草案,以確保救助資金真正用於需要幫助的人。

  同時,下半年民政部門還將擴大應急救助和醫療救助資助保障對象範圍。據介紹,目前本市已經對低保對象等有了相應的應急救助預案,當物價上漲時,民政部門會及時啟動預案,給低保人員發放一定數額的生活補貼。今後,優撫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也將納入到應急救助範圍,這意味著除了日常的補助外,當物價發生變動時,優撫對象和農村五保對象也有望獲得生活補貼。

  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期市總工會專門召開工資集體協商專業指導員座談會,要求今年指導員在指導基層工會開展工資集體協商時,應重點協商提高工資水平偏低的生産一線及技術工人崗位人員工資水平。在這些一線技術職工中,工資水平低於上年全市職工平均工資60%、低於本企業平均工資、兩年未增工資及工資增長緩慢的,將重點予以傾斜。

  如何擴中

  提高公益性崗位及社工待遇

  工資增長要與企業盈利挂鉤

  我國將最終形成中等收入者佔多數的橄欖形分配格局。在“擴中”方面,本市將建立和完善企業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職工工資增長要與企業勞動生産率的提高相適應。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職工代表巡察制度和企業履約情況向職代會報告制度,確保集體合同履約效果。研究完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制度,提高公益性崗位和社區工作者待遇水平。

  在應對市場價格波動方面,意見提出建立符合本市現行財政資金管理要求的價格調節基金,豐富價格調控手段,增強價格監管能力,切實維護首都市場穩定,減輕價格上漲對居民實際收入的影響。

  【解讀】

  針對“大力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建立職工代表巡察制度和企業履約情況向職代會報告制度,確保集體合同履約效果”這條意見,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本市在建立職工代表巡察制度的著眼點上已經發生了變化。過去此舉首先是為了促進民主化管理,現在此舉則是主要為了企業在工資集體協商後,幫助落實職工加薪的問題。

  針對“提高公益性崗位待遇水平”這一問題,據介紹,本市有關部門多年來一直在推行購買公益性崗位以安置部分人員就業的舉措,但是,由於歷年來這些崗位的安置工資水平各不相同,同時整體水平也不高,因此下一步政府部門的工作方向將是把這些公益性崗位的待遇水平予以提高,並儘量使其待遇水平相近,差距不至於過大。

  如何限高

  一線職工工資增幅高於管理層

  調控領導薪酬與職工收入差距

  在“限高”方面,要加強國有企業工資管理,調整優化分配結構。完善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機制,建立健全與企業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工資決定機制。強化職工工資增長與企業負責人薪酬增長的聯動機制,合理調控負責人薪酬與職工收入差距,理順各層級企業、各類人員之間的收入分配關係,引導企業收入分配向一線職工傾斜,著力提高低收入職工和一線職工的工資水平。強化工資指導線的約束力,積極穩妥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工作。

  【解讀】

  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國有企業工資管理”問題,此前本市基本是由國資部門和人力社保部門出臺文件加以規範,這次則是本市首次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對此加以規範,體現了本市整體化的收入分配管理理念。今後在國有企業工資管理方面,本市將著力推行國有企業職工工資不漲,領導工資也不提高等措施。

  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各類企業對於一線職工的工資漲幅,其工資增幅應高於本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平均工資增幅,國有企業職工工資不增長的,經營者和管理層工資也不得增長。對於經營虧損、職工工資發放出現困難的企業,工資可以零增長或負增長,但是這種情況企業須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

  促漲“京十條”

  1 堅定不移地發展經濟,為居民收入增長提供持續、堅實的經濟基礎。

  2 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把擴大就業作為促進居民增收的重要途徑。

  3 完善社會救助標準與物價上漲挂鉤的聯動機制,切實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

  4 健全社會保障待遇標準調整機制,加大再分配領域調節力度。

  5 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提升收入增長的可持續性。

  6 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增收,努力縮小城鄉收入差距。

  7 積極支持中小企業發展,鼓勵中小企業工資增長。

  8 加強國有企業工資管理,調整優化分配結構。

  9 研究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切實維護首都市場穩定。

  10 審慎推進價格改革,完善政府價格調整補貼機制。

責任編輯:張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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