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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鐘晶晶
上週五,國家海洋局等7部門,組成的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當日分別聽取康菲和中海油關於事故情況的彙報。溢油事故爆發已兩月有餘,溢油依然未控制住。什麼原因導致事故發生?為何至今仍不能堵住泄漏源頭?漁民的損失由誰承擔?中海油可以脫責嗎?海洋生態會遭受怎樣的破壞?此次溢油事故還有很多真相待解。
上週五,國家海洋局&&聯合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安監總局、國家能源局等7部門,組成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當日聽取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關於事故情況的彙報,並就相關問題進行質詢。次日,康菲承認,在蓬萊19-3油田C平台北側發現9處海底油污滲漏點。至此,溢油事故爆發已兩月有餘,溢油依然未控制住。什麼原因導致了溢油事故發生?為何兩個多月過去仍不能堵住泄漏?漁民的損失由誰承擔?海洋生態會遭受怎樣的破壞?此次溢油事故還有很多真相待解。
1 什麼原因導致溢油?
相關方和監管方均未做出説明,康菲稱需等事故調查報告
截至目前,中海油、康菲以及國家海洋局都未對溢油原因作出説明,海洋局在監管中也多次強調康菲並未真正展開溢油原因調查。
7月6日,康菲石油在新聞發佈會上曾表示,B平臺的溢油事件非常罕見,是海底油藏與地層裂縫發生聯通導致了溢油發生。當記者詢問康菲此前是否了解海底地層結構並是否做好相關防範時,康菲石油油藏部負責人表示,今後公司在技術層面會做出相應調整。
此後,康菲並未就事故原因做出任何説明,其官網上如此描述:“6月4日,康菲公司作業的蓬萊19-3油田B平臺附近的一條天然斷層發現海底滲油。”
非贏利環境機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一直關注溢油事件,該中心主任馬軍表示,康菲的這種表態似乎表明溢油是自然發生的,與康菲沒有任何關係。
中海油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雖然從海底滲油確實非常罕見,除了地層結構特殊之外,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此前康菲也承認在技術上有改進之處。
中海油另一位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開採過程中注水壓力過大明顯是誘因之一。康菲石油也表示“C平臺泄漏則是鑽井的時候壓力過高導致井涌”。而壓力越大,産量也越高。
就此問題,記者曾致電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但公司並未直接回應,並表示事故具體原因還要等事故調查報告出來才能確定,報告究竟何時能出目前也不能給出時間表。
2 溢油為何無法控制?
海洋局認為封堵不力係康菲態度問題;康菲稱正在採取措施
在7月6日康菲石油公司與中海油首度聯合召開的發佈會上,康菲石油明確表示,目前溢油已經基本得到了控制,並表示目前只是一些油污漂在附近海面,並沒有油污達到附近海岸。
發佈會上,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環保安全部負責人許先宏強調,目前溢油的兩個作業平臺並未停産,不停産的原因則是為了更好地控制溢油情況。
7月13日,國家海洋局勒令其發生溢油的B、C平臺停産。8月12日,康菲石油最終承認,在溢油的B平臺附近又發現兩處新的溢油點。這個新發現是在國家海洋局的勒令康菲石油重新檢測後發現的。截至8月17日,海洋局稱康菲採取的措施“仍然是臨時性的、補救性的措施,並不能徹底有效地消除溢油風險。”
自溢油事故發生以來已2個多月了,為何溢油到現在都沒完全封堵,甚至還在出現新的溢油點,就此康菲石油並未做出解答,相關人士僅表示,海底地層結構複雜,目前相關原因還要以調查報告待定,而報告何時出臺現在也很難説。
國家海洋局認為,封堵不力是因為康菲的態度不端正,因為國內法律上的漏洞,康菲一直採取的都是臨時性的措施。對於海洋局要求康菲8月底前徹底封堵溢油點,康菲方面表示正在採取措施以期在8月底前完成。
3 中海油可以脫責嗎?
中海油認為責任有待確定;律師稱中海油和康菲應共同擔責
7月5日,國家海洋局在新聞發佈會上直接將事故責任方認定是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此後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下稱中海油)執行副總裁陳壁在一次官方聲明中也明確強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合作開採海洋石油資源條例》,康菲石油是負責實施作業的實體,也即作業者。而根據《海洋石油安全生産規定》,海洋石油作業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産的責任主體。
但援引此法條,並不代表中海油可以完全脫責。“道理很簡單,在平安無事時,中海油與康菲石油共同分擔權益,在出現事故時,雙方就應該共同承擔責任,即使雙方的石油合同中有相關的讓中海油免責的條款,這也是無效的合同和不合法的。中海油與康菲共同分享利潤就必須共同分擔責任。”以個人名義對中海油提起訴訟的律師賈方義説。
中海油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關於中海油是否承擔事故導致的損失和賠償的問題,將根據最終確定的事故原因、性質以及與康菲公司簽訂的石油合同予以確定。
“中海油是央企更應該承擔起社會責任。”華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郭承希認為。
4 中海油在做什麼?
評論認為中海油本應做得更好
在溢油事故發生1個月後,7月6日中海油與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首度聯合召開了記者招待會。
此後,中海油于7月8日在官網刊發回應公眾質疑的文章時表示,自己作為非作業者,只參與工作計劃和年度預算的制訂、大型投資及重大變更的審批,並督促作業者履行石油合同。
據中海油披露,中海油在得知溢油事故後第一時間提供了清理油污等設備,此後中海油與康菲石油組成了聯合巡邏隊沿著渤海灣巡視,回收油樣。
7月28日,國家海洋局正式對康菲石油下發“兩個徹底”的要求,要求康菲石油在8月底前必須徹底封堵漏油點,此後又多次聲明康菲目前採取的僅是臨時性的措施,並要求康菲向公眾致歉。
8月6日,中海油高層約見了康菲石油高層,並要求其明確方案、加快清污、公開信息、積極配合中國政府主管部門執法。
在最近的一次表態(8月11日)中,中海油表示對未能有效避免此次溢油事故的發生深表歉意,此外中海油將事故處置最新情況向公眾進行通報,並接受媒體和公眾的質詢和採訪。公司將本著對國家負責、對社會負責、對環境負責、對人民生命和財産安全負責的積極態度,處理好此次事故後續相關事宜。
“從目前來看,中海油的信息披露要好于康菲石油,除了溢油和清污的情況,中海油還披露了海洋局監管的情況。但是中海油應該有能力做得更好。”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對記者表示。
馬軍建議,作為事髮油田的權益方並代表國家擁有海洋石油資源的國企,如果康菲不履行自己職責,中海油甚至可以提出要求提前終止與其在該油田上的合作,甚至終止與其在中國海上所有其他海上油田的合作項目。
5 監管法規嚴重不足?
分析認為相關法規處罰輕微待完善
溢油事故發生後,康菲的態度一直被指懈怠。8月11日,國家海洋局有關負責人坦承,對方“熟知我國法規和相關政策,知道溢油處置措施不力和瞞報事故並不會遭受嚴重處罰,也不會影響其經濟利益,因此對監管部門懈怠應付。”
該負責人還表示,康菲的態度,説明我國對海洋石油開發企業監管嚴重不足。法律法規存在諸多模糊地帶,操作性不強,處罰力度輕微,尤其是對跨國公司的管理寬鬆,目前國內海洋環境的相關法規亟待完善。
“目前來看修改法律可能來不及了,但從之前康菲石油對外的信息披露中,已經看得非常清楚,康菲只關心經濟賬,因此必須要多個監管部門聯合起來,而對其提出公益訴訟,司法部門的介入才是最有力的。”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對記者表示。
在事發近2個月後,8月16日,國家海洋局正式對外宣佈計劃對康菲發起公益訴訟。而目前國內生態公益訴訟一直存在著取證難、執行難等問題,而我國目前缺乏統一的生態賠償標準。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教授常紀文建議,最好的辦法是以國務院條例的形式予以公佈。這對於解決糾紛、維護國家的環境安全、保護國家的環境權益非常有益。
6 溢油危害有多大?
危害尚未評估,將會長期存在
截至目前,沒有任何一個政府部門評估溢油對海洋環境造成的具體影響。3000多桶油基泥和原油溢出以及3400平方公里海水水質下降究竟會對海洋環境造成多大的危害,至今還沒有確切的評估結果。
中科院一位不願具名的微生物研究專家告訴記者,原油中帶有的芳香烴成分本身就有毒性和致癌性,對於海洋魚類有直接的毒殺作用,海洋的藻類和貝類也會直接死亡,繼而會影響到以這些藻類和貝類為食物的海洋魚類。隨著油污的擴散,雖然油污的濃度下降了,但影響海洋的面積也會越來越大,一些養殖的魚類、貝類即使不會直接死亡,由於已受油污污染並産生了異味,很難再出售。
他還表示,這種影響並不是短期的,可能是長時間的,甚至在今後通過食物鏈的作用影響一些大型的海洋哺乳動物。渤海又是內海,自凈能力差,恢復到原來的水質可能要數十年。
截至8月19日,康菲石油首度表態,前段時間公司工作的重點放在了清理油污上,下一步將開始研究確認溢油是否對海洋生態環境存在影響。
“具體的評估可能需要一些時間,墨西哥灣漏油事故也是半年後才出報告。”記者從國家海洋局內部人士處了解到,目前海洋局環保司正在做證據準備工作,“在證據收集過程中必須十分嚴謹。”
7 溢油事件怎麼賠?
國家海洋局將對康菲提出公益訴訟
目前,國家海洋局對康菲石油做出的20萬元最高上限罰款源於《海洋環境保護法》,該法律也賦予了國家海洋局對海洋生態污損責任人的索賠權。8月16日,國家海洋局正式披露招聘律師團隊,將對康菲石油展開公益生態訴訟。
律師賈方義也以個人名義對康菲和中海油提起公益訴訟,並將訴狀提交到了青島、天津海事法院以及海南省高院,要求對方立即停止損害行為,並設立100億元的賠償基金。
關於生態訴訟賠償金額如何確定,華城律師事務所郭乘希律師表示,民事賠償的原則是損害多少賠償多少,並沒有上限,按照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賠償。目前蓬萊19-3油田還在漏油,在停止漏油侵害行為後,進行總結評估鑒定,按照損害鑒定結果才能確定索賠的數額。“從目前來看,至少有數十億元,因為目前漁業損失已經達到3億元,還有水質的污染等方面,我們提出100億元基金也是一個估算。”
這已不是國內首次海洋生態公益訴訟,2002年11月馬耳他籍“塔斯曼海”油輪與中國大連“順凱一號”輪在天津海域碰撞,導致原油泄漏,對海洋生態和漁業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後來天津市海洋局、天津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和天津市塘沽區大沽漁民協會等分別代表國家和漁民向肇事方提起索賠訴訟。前後歷經近7年時間,直到2009年才做出終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人民幣1513.42萬元,這一數額與此前原告方要求賠償的1.7億元相差甚遠。
8 漁民損失哪找?
康菲若免責需舉證與海産品死亡無關
相較于海洋生態環境的損害難以計算,目前環渤海地區漁民的損失則比較具體。據河北樂亭漁業協會的統計,樂亭漁民的損失大約有3億元。河北昌黎等地漁民的損失也很嚴重。目前盈科律師事務所已拿到了不少漁民的委託代理,正在就此做出調查,並計劃起訴康菲石油。
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一則鑒定結果,有些出乎漁民的意料。根據8月3日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的通報,經鑒定在樂亭老米溝河口東側沙灘發現的少量已經風乾的直徑約0.5厘米的油顆粒屬於燃料油並非來自蓬萊19-3油田。
不過一位國內海洋法專家對記者表示,為了保護弱勢的一方,按照2001年出臺的《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第4條的規定,漁民並不需要證明扇貝等海産品的死亡與此次漏油有直接的因果關係,而只要由被告方來負責取證就可以了,康菲石油若想免責必須舉證證明溢油與海産品死亡之間並不存在必然聯絡。
9 海洋局是否失職?
溢油事故中“通報信息太慢”受指責
在採訪中,河北樂亭的漁民和地方水産官員指責國家海洋局失職。
河北唐山市水産局一位工程師表示,“在6月20日左右的時候,有養殖戶反映扇貝苗不生長。河北省水産局的報告認為是水質出了問題。當時出現的油塊還不是很多,量小,所以還只是影響生長。7月初之後,溢油量大了,就開始大量死亡。國家海洋局屬於嚴重失職。通報信息太慢,讓我們都無法及時處理。如果通報及時,至少可以部分轉移,同時上面給些經費,對水質進行處理,減少一些損失。”
漁民周佔武擔心,在清理油污時使用了具有毒性的消油劑,這對海洋環境的影響甚至重於原油本身。就此問題,國家海洋局未公開説明。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確實使用了消油劑,並強調是在國家海洋局監管下使用。對此,記者並未從國家海洋局得到證實。
目前,律師賈方義已經以個人名義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訴狀,請求法院裁定國家海洋局行政不作為。
7月5日,國家海洋局李曉明司長在發佈會上解釋沒有第一時間通報的原因時表示,“分析需要時間”。他説,6月16日約見康菲公司負責人時,向他們提出過“是否已對公眾披露”,對方説沒有,“我説你們應該講,你們污染了我國的海洋,應該向公眾公佈。”
10 聯合調查為何來遲?
7部門聯合調查組上周組建
8月19日,新華社報道稱,國家海洋局&&聯合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安監總局、國家能源局等部門,組成的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當日分別聽取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關於事故情況的彙報,並就相關問題進行質詢。
在此之前的兩個多月裏,事件中唯一看到的一個監管部門就是國家海洋局。按照政府職能,國家海洋局是代表國家監督管理我國的海洋生態環境,在渤海受油污污染後,海洋局理所當然要站出來。
據《工人日報》的報道,按照《關於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部門和職責分工的通知》要求,建立國家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由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部的職責包括: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國家海上溢油信息共享平臺,組織、協調、指揮重大海上溢油應急處置工作等。
另外,對於漁業資源遭受的損失,山東大學威海分校海洋學院副教授王亞民認為,這應由農業部漁業部門代表政府向康菲石油公司和中海油索賠。
“相對於海洋生態環境的破壞,漁民的漁業損失好統計得多,我不明白國家的漁業監管部門為什麼不可以代表漁民向康菲索賠呢?”一位不願具名的國內海洋法專家表示。
近日記者發函致電農業部,希望了解有關部門是否對蓬萊溢油展開相關調查,得到以下回復:農業部在得知溢油事故後高度重視,並組織漁業管理部門和水産科研單位趕赴現場,開展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監測、分析與評價。
■ 資料
蓬萊19-3油田
蓬萊19-3油田,位於山東半島北部的渤海中,距山東省龍口市48海裏,是繼大慶油田發現之後發現的第二大整裝油田,目前已探明地質儲量為10億噸,可採儲量約為6億噸。該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國康菲石油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康菲中國石油合作開發,作業方為康菲中國,中海油和康菲各佔51%和49%的權益,是國內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氣田。該油田共有6個海上平臺。目前其原油年産量約為900萬噸,約佔整個渤海原油産量的三分之一。
■ 日曆
蓬萊19-3溢油進程
6月4日、17日
蓬萊19-3油田B平臺、C平臺相繼發生石油泄漏事故。
6月21日
微博爆料溢油事件,擔心對海洋環境造成污染。
7月5日
國家海洋局正式披露溢油事故,認定康菲石油為事故責任方,對康菲罰款20萬元;稱溢油導致劣四類海水面積為840平方公里。
7月6日
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與中海油股份有限公司首度召開新聞發佈會,分別致歉,並稱溢油已得到有效控制。
7月13日
國家海洋局勒令發生溢油的B、C平臺停産。
7月15日
康菲石油首度在全球官網發佈溢油消息,首度披露溢出的石油和油基鑽井液總量大約在1500-2000桶之間,有205噸-274噸。
7月28日
國家海洋局對康菲下達“兩個徹底”,要求在8月底前徹底封堵溢油點,並出具原因報告。
8月4日
國家海洋局稱康菲沒有兌現“確保海上溢油不登陸、確保不影響環境敏感區”的承諾。
8月10日
國家海洋局稱康菲清理油污延誤、清污不力,並要求其對公眾道歉。
8月11日
中海油再度致歉,表示將監督康菲清污,表示將以對國家負責、對社會負責、對環境負責的態度處理後續。
8月12日
康菲承認B平臺附近又出現兩處新的溢油點,並表示罩油罩罩錯了位置。
8月16日
國家海洋局再度約談康菲石油,要求其按期限封堵溢油源頭,清理海底油污。
8月16日
國家海洋局正式提出將聘請律師團隊對康菲提起公益訴訟。
8月19日
康菲表態確保不再發生溢油,但不承認有油污上岸,首度表態將開展對環境生態影響調查。
8月19日
國務院7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聽取康菲和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關於事故情況的彙報,並就相關問題進行質詢。
8月20日
康菲承認,在蓬萊19-3油田C平台北側15米範圍內發現9處海底油污滲漏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