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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來賓傳銷營造“共同致富”假象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21日 08:5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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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縮小貧富差距”為何成傳銷誘餌

  廣西來賓傳銷營造“共同致富”假象

人物檔案

  張勤,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經濟新聞部製片人,長期從事金融及宏觀經濟新聞報道、組織策劃工作,曾榮獲中國新聞獎、中國廣播電視大獎等各類國家級獎項。

  對話背景

  近日,央視連續報道的“廣西來賓傳銷騙局”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據報道,“廣西來賓傳銷騙局”吸引了來自全國30個省份的群眾參與。僅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就有2000余人被捲入此案,其中有個體經營者、教師、公務員和企業退休幹部。更令人費解的是,傳銷組織者竟然將活動地點選在了當地政府及公安機關的“眼皮底下”。

  為什麼非法傳銷活動在廣西如此氾濫並公開化?近日,中國青年報記者就這一話題專訪了此次報道負責人張勤。

  傳銷升級,騙局更具蠱惑性

  中國青年報:最初你們選擇這一題材是基於怎樣的考慮?目前,非法傳銷在廣西當地呈現怎樣的態勢?

  張勤:我們整個報道團隊是負責宏觀經濟領域的新聞報道。選擇廣西來賓傳銷案是考慮到今年通貨膨脹偏高、公眾手中的“閒錢”又缺乏合理的投資渠道這一背景。在這樣的情況下,難免會滋生非法集資、非法傳銷這類經濟案件。

  後來,前方記者在跟蹤調查中發現,確實如我們所預料:在廣西,非法傳銷已經成了當地一種“明目張膽”的“致富途徑”。比如,當地很多書店都在公開銷售非法傳銷書籍,並且這些書籍均擁有正規出版社批號;在政府辦公樓、公安機關附近,傳銷人員對自己的身份毫不避諱,也無人驅散這些人群;在當地一些通訊營業廳,手機服務也和傳銷挂鉤,手機用戶辦理某些套餐時,營業廳會向其贈送傳銷類書籍。

  中國青年報:在此次報道的傳銷案件中,受害人具有哪些群體特徵?

  張勤:這次傳銷案件的受害人遍佈全國30個省份,受害人群分佈地區極為廣泛。不僅如此,人員的職業組成也很複雜。以受害人數眾多的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為例,當地有2000余人被捲入了這場騙局,其中有下崗職工、教師、公務員、農民、企業退休幹部、經商者和大學生。

  和以往案件中相比,受害人群呈現出“高知識、高收入、高職位”的“三高”傾向。

  中國青年報: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傳銷組織者是如何把謊話“編圓的”?

  張勤:在我們前期調查及後期分析中一致認為,這起案件中傳銷組織者在很多欺騙細節上均有“升級”。正是這些處心積慮的設計,讓傳銷組織者規避了法律,迷惑了更多的受害人,也使得受害人群呈現出“三高”傾向。

  比如,傳銷組織頭目將每一個“上線”所擁有的“下線”人數設定為“29人”。在我國新修訂的《刑法》中,雖然增加了“組織、領導傳銷罪”,但其立案標準為“涉嫌組織、領導的傳銷人員在30人以上且層級在3級以上”。這意味著,擁有“29名傳銷人員的領導者”不能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

  其次,此次傳銷活動大多利用的是與國家宏觀政策、大型國際賽事這類聽起來極有説服力的項目。前方記者最初深入傳銷組織內部時,組織者聲稱“本次資本運作是源自國家大力倡導的北部灣開發項目”。近兩周,隨著大運會在廣東召開,組織者又以“大運會為附近省份帶來的商機”為“吸金”藉口。即使在媒體曝光了此次案件之後,組織者仍然堅稱:正是因為項目的回報率過高,媒體才以負面報道的方式阻止更多人加入。

  這次非法傳銷在很多管理細節的設計上也極具欺騙性。據前方記者反饋,與以往傳銷案件不同,這場騙局的組織者並不限制傳銷人員的人身自由,而且會不間斷地舉行各種演講、歌舞活動,營造出極為溫馨的氣氛。組織內部還明確規定,當傳銷人員的資金回報達到一定數額後就必須退出組織,“要給新成員留出賺錢的機會”,借此營造出一種人性化、來去自由、有錢大家賺的假象。

  “投入3800元,返還380萬元”具有太大誘惑力

  中國青年報:據報道,在來賓傳銷案中,“縮小貧富差距”、“解決就業問題”、“培養人才”等藉口是非法傳銷組織者屢試不爽的“誘餌”,這幾個“誘餌”本身也都屬於時下的社會熱點話題。這反映了受害者怎樣的心理狀態?

  張勤:用這樣的“誘餌”吸引人們投資,正是因為傳銷組織者熟諳人們的心理弱點。我舉幾個例子。首先講講為前方記者提供線索的“老侯”。當採訪人員剛來到廣西當地時,“老侯”是以反傳銷組織工作人員的身份與我們接洽的。幾年前,他本人曾因加入傳銷組織被騙走了鉅額資金。在被解救後,他自願加入了反傳銷組織,協助執法機關、媒體打擊傳銷。在我們最初調查階段,“老侯”為前方記者提供了大量線索及信息。

  然而,就在最近兩天,當採訪人員再次返回當地時,“老侯”的態度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他不僅不再配合我們調查,反而告知記者“這是一個合法組織,他本人已經獲得了一筆可觀的回報,請記者不要再報道,以免斷了他的財路”。據他的兒子介紹,“老侯”目前已經投入了近十萬元資金,並且勸説兒子一起加入傳銷組織。

  從“老侯”的變化能夠看出,傳銷組織者承諾的“投入3800元,返還380萬元”具有多大誘惑力。而選擇相信“不靠譜兒”的高回報率,也暴露了很多受害人不勞而獲的心態。

  還有一位受害人在加入傳銷組織之前,原本經營著一家美容店,有著不錯的收入。但她告訴記者,“做生意非常辛苦,還是傳銷掙錢容易。”到目前為止,雖然她本人已經意識到了傳銷的欺騙性,但投入的資金已經血本無歸。

  另外,一個來自農村的家庭也給我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這對父母因為著急給兒子娶媳婦,東拼西湊了14萬元投進該傳銷項目,希望能一夜暴富。但是目前,這筆錢早已不知蹤跡。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公眾應當如何防範此類騙局?

  張勤:我國現行法律對傳銷的界定、規範還存在一些漏洞,這讓傳銷組織能夠尋找到各項法規之間的縫隙,求得生存空間。總體而言,判斷一個項目是不是傳銷有三個標準,即是否交納“入門費”、是否需要發展下線而不論是誰發展、是否按發展下線業績計酬瓜分資金。只要一個投資項目符合這三個條件,那麼不論項目本身聽起來多麼合理、多麼有吸引力,都屬於非法傳銷,公眾一定要謹慎對待。

  政府打擊傳銷應更積極

  中國青年報:以來賓為例,傳銷在當地早已不是新鮮事物,其氾濫形勢已存在多年。您認為當地政府及執法部門對於非法傳銷的蔓延及公開化,是否存在失職?

  張勤:早在2008年,媒體就曾經曝光過廣西當地以“西部大開發”、“開發北部灣”為幌子的非法傳銷活動。但是媒體的監督並沒有剷除傳銷在當地滋生的土壤。

  在我看來,對於傳銷活動的大範圍蔓延,當地政府難辭其咎。我認為有幾處細節值得深思:首先,據前方記者反饋,在傳銷組織內部場所,懸挂有多幅傳銷人員與政府機構人員的合影,甚至還有雙方人員打“友誼賽”的照片。其次,據我們了解,傳銷組織內部本地人少之又少,絕大部分受害者為外省份人士,這僅僅是一種巧合嗎?還有,長期以來,傳銷組織者公然將活動場地選擇在與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僅一墻之隔之處,這是不是也能暴露當地政府對此事的態度?

  中國青年報:以前,就有媒體報道稱,個別地方政府對非法傳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利用其為當地創造“社會價值”。您認為,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張勤:如果從不打擊傳銷、任其發展的角度考慮,傳銷組織會帶來大量的人流、資金流,會給當地帶來不少收益。如果地方政府及執法機關花大力氣打擊傳銷,又能為當地財政、政績帶來怎樣的好處?兩方面利弊權衡之後,我們就不難理解個別地方政府為何對打擊傳銷組織缺乏動力。

  中國青年報:您認為應當如何調動相關政府部門、執法機關打擊非法傳銷的積極性?

  張勤:首先,對非法傳銷的治理情況應當納入綜合政績考核指標中。如果缺乏相應的考核,即使迫於一時的輿論壓力,當地政府出面平息事態,也難以根除問題。等輿論的風頭過去,傳銷組織又會死灰復燃。

  其次,針對這類受害者分佈極廣的傳銷案件,應當開展全國範圍內的大聯查。目前,公安部及工商總局均表態:由多部門聯合展開的在全國範圍內打擊傳銷專項行動將持續到今年年底。在以往查處的傳銷案件中,不乏傳銷組織成員為躲避法律制裁四處逃竄的情況。如果此次全國各省份能夠同時布網、實現“一盤棋”式的整治,將有利於根除此類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