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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47號文係偽造 年終獎計稅方式未變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6日 09: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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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辟謠稱未調整年終獎計稅方法,將追究偽造者法律責任

  國稅總局昨日上午緊急發佈聲明澄清,日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2011年47號公告)”係偽造,有人盜用國稅總局名義發佈公告並作出解讀。國稅總局指出,從未發過該文件及解讀稿。年終獎仍舊按照現行的計算方法與新稅法銜接。

  國稅總局聲明指出,該偽造公告及解讀內容在媒體刊登後,嚴重誤導了納稅人。據悉,該偽造公告文中標記發佈日期為2011年7月31日,廣州日報于本月13號發佈題為《年終獎個稅計稅方式將修改 避免多發1元多繳2萬》的文章。

  由於該文內容提到時下備受關注的“年終獎稅收”可通過兩種方式計算,14日國內多家媒體均對此做出報道。而本報記者上週日就此詢問多位專家學者,對方均稱“聽聞報道,但還沒具體看到該公告”。

  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對記者表示,該局從未發過此文件及解讀稿,最新公告便是該局網站中8月5日公佈的“46號公告”(《關於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明確了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等如何適用稅法修改前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問題及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此外,為方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繳納稅款,還公佈了含有速算扣除數的稅率表。

  至於該偽造文件係何人所為以及如何流傳出來,該負責人稱,當前相關問題暫未查明,但必定要依法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

  昨天下午,國稅總局熱線查詢電話12366一直處於佔線狀態。

  ■ 調查

  誰偽造了“47號公告”?

  《關於修訂徵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7號公告,下稱“第47號公告”)經國內多家媒體報道、解讀、轉載、放大,但最終竟是一則假消息,造假來源何在?為何偽造國家公告,又為何會引起虛假新聞傳播?

  8月12日

  兩專業會計網站發佈公告全文

  記者經搜索發現,在網上首次發佈“第47號公告”的,是一家專業會計網站———中國會計視野網。該網站在8月12日即發佈了“第47號公告”全文,隨後另一家專業會計網站“中華會計網校”也發佈了同樣內容。

  8月13日

  廣州日報首報“47號公告”

  紙媒中首家報道“第47號公告”的是《廣州日報》,該報在8月13日即刊發了《9月起年終獎計稅方法調整 避免獎金越多所得越少》,並對該公告進行了詳盡解讀。

  國稅總局官員談年終獎計稅

  新華社在8月13日刊發了《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解答執行新個人所得稅法問題》一文稱,“新稅法與原稅法究竟如何銜接?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13日接受了記者的採訪”,文中該負責人稱,舉例來看,韓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資收入3400元,當月又一次取得年終獎金24100元,韓先生因當月工資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獎金收入24100元補足其差額部分100元,剩餘24000元除以12個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分別為10%和105元。具體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責任編輯:張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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