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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新解或終結功利婚姻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5日 11:4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舜網-濟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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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後父母給買的房子,另一方無權分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一公佈,立即引發了網絡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網友認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護了在婚姻中處於強勢地位的一方,損害了弱者的利益。(8月14日《北京晨報》)□時言平

  當情感和婚姻一旦成為某種交易,勢必沾染上功利化的色彩。而這種功利化,一方面是生存高風險時代的獻祭,而另一方面則是家庭倫理觀念的幻滅。“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觀念,固然有青春無力向上的無奈,但更重要的是,女性在婚姻日漸市場化的時候,偷懶心理和依賴意識正在蔓延。因此,《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與其説是一種制度規範,倒不如説是一場情感教化,鼓勵女性獨立,重拾在婚姻家庭中“半邊天”的地位。

  在這個時代,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物質已經深重地捆綁了人們的婚姻和愛情,綁架了人們的擇偶觀念。選擇情感,婚姻又不得不面臨著麵包製造的風險,電視劇《裸婚時代》就做了最為生動的詮釋;而選擇麵包,又很容易出現情感的風險,女性為麵包而嫁,勢必會導致情感及家庭地位的弱勢,而情感的不對等造成的失衡,又往往是引發情感危機的根源。

  如果女性理所當然地認為自己是弱者,懷有坐享其成的心理,那麼誰來創造婚姻家庭的未來?婚姻生活需要算計,但並不是婚姻主體彼此的算計,而是對婚姻生活共同體未來的算計。唯有女性獨立,才能夠更好地平衡婚姻生活中的地位、話語。“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能有效避免男性的婚前財産被失敗的婚姻掠奪。“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釋的出臺,或將是對功利婚姻時代的終結,也是對婚姻高風險時代的理念糾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