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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營企業來説,即便是1.15元/千瓦時的光伏標桿電價,也不是很容易盈利的。”昱輝陽光首席執行官李仙壽在日前參加一個浙江省光伏産業內部討論會上,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説。專家們也建議,除了提出光伏標桿電價之外,還應該積極研究如何將可再生專項資金予以充實,從而真正帶動國內光伏産業的大規模發展。
民企稱難獲回報
李仙壽指出,儘管國家據不同情況,出臺了1.15元/千瓦時、1元/千瓦時的光伏電價,但從公司現有在建項目看,盈利並不算特別好。
此前,青海省已表示,只要在9月30日之前安裝完畢的光伏項目,就能享受1.15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鼓勵企業在青海安裝電站。“據我了解,一共有20多家企業參與了這次1.15元/千瓦時的光伏電站項目安裝,但最後中標的企業只有正泰、昱輝陽光和尚德等寥寥幾家民營企業,其他都是國有企業或者央企。我們開始都想放棄了,但是後來考慮到規模只有20兆瓦,也不算很大,所以還是堅持了下來。”李仙壽説,公司經過對各方麵條件測算後發現,企業獲得的青海項目內部收益率在7.5%,“對於民營企業來説,這種收益率是相當低的。”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長李俊峰也透露,“有的企業做得好,可達到10%內部收益率,有的可能只有6%。”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王斯成認為,比較可行的回報率應至少有8%的內部收益率。
另一家光伏企業高層則表示,光伏電站項目,目前並不是一個高回報的行業,假設做了一個光伏電站,今後國家出臺更好、收益更高的電價,那麼企業可以將原先做好的電站樣本展示給潛在客戶。這是一個長期效應。”
如何支持?
李仙壽希望浙江民營企業不要去參與收益率不高的光伏電站項目,但是如果國家、地方政府還有一系列配套措施出現的話,那麼可能他也會改變觀念。
從國家配套政策看,王斯成建議,國家應提升可再生能源附加(補貼)(下稱“附加”)。
按照發改委的最新標桿電價政策規定,光伏發電項目上網電價高於當地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的部分,通過全國徵收的附加來解決。這意味著,假設某地區的脫硫上網電價是0.4元/千瓦時、光伏標桿電價為1元/千瓦時,其中的差價0.6元/千瓦時需要從這一附加裏提取。
王斯成表示,2009年、2010年我國的電力裝機為800G瓦和900G瓦,年提取4厘錢/千瓦時,附加有100多億元,到了2011年,附加約為153億元。不過這筆錢到底夠不夠用來配合光伏電價的執行,還要打一個問號。
浙江正泰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仇展偉告訴記者,目前浙江省的上網電價是0.46元/千瓦時,此外該省有一個0.7元/千瓦時的補貼政策,也就是説,該省的光伏電站可獲得1.16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但該政策暫時沒有落實。
據王斯成測算,如果國家在東部實行1元/千瓦時的標桿電價,那麼除了北京可能有可行性之外,浙江、上海、江蘇、江西、海南、廣東、山東、湖北、福建等16個省市自治區都是無法盈利的。
招商證券研究員汪劉勝也指出,關鍵還是在於企業通過自身成本的降低來保證電站的盈利。“現在中國沒有哪一個公司能夠比美國第一太陽能的組件成本低。因而,如果政府各方面的政策都太好的話,反而會阻礙光伏技術的進步、增加企業的惰性。從長遠角度看,中國的光伏電價必須要更接近於火電脫硫電價,也就是説要越來越低才行,光伏産業也才可能得到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