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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建中薦股案”一審宣判
汪建中操縱中國
聯通股價路線
汪建中
汪建中于2007年3月23日買入中國聯通約480萬股,成交金額約2500萬元。
同日17時55分、18時02分、18時58分,北京首放在首放證券網、新浪網、東方財富網先後發表題為《目標3300點春季攻勢全面打響》的報告,力推聯通。報告將中國聯通等股票列為“具備大幅上攻潛力的品種”。
三天后,汪建中賣出中國聯通,獲利81.8萬元。此後,汪又多次以同樣手法操作中國聯通,累計凈獲利500多萬元。
據新華社電 3日上午,“汪建中薦股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稱為“股市黑嘴”的原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建中被法院一審以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1.25億余元。這是國內以“搶帽子”方式操縱證券市場獲刑的首個案例。
開立十余個資金賬戶
生於1968年的汪建中于2001年8月以註冊資本100萬元成立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早在2003年,北京首放就因其週末推薦的股票屢次創下“紅色星期一”而聞名于業界。2008年5月,國家審計署在對中信證券的例行審計中發現,其位於北三環的營業部有7個賬戶存在異常交易,經調查初步認定這7個賬戶構成一個賬戶組,且與汪建中有關。
據法院介紹,被告人汪建中在擔任北京首放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期間,從2006年7月至2008年3月,先後利用其本人及他人的身份證開立了其實際控制的滬、深證券賬戶,並使用上述賬戶,在中信證券北京北三環中路營業部、國信證券北京三里河營業部等證券營業部開立了10余個資金賬戶。同時,在中國工商銀行開立了10個銀行賬戶,用於證券交易資金的存取和劃轉。
根據證監會的調查,北京首放報告中推薦的股票一般在下午2點半左右確定,最終決定權在汪本人,然後在5點鐘之後發佈給東方財富網、新浪、搜狐等有穩定合作關係的網站,有時還會在其他證券類媒體發佈諮詢報告。汪建中則在北京首放報告的觀點確定之後、發佈之前提前買入所推薦的股票,並一般在發佈報告次日即賣出,構成所謂的“搶帽子”交易行為。
法院判決書顯示,2007年1月9日至2008年5月21日間,汪建中採取先買入“工商銀行”、“中國聯通”等38隻股票,後利用北京首放名義通過新浪網、搜狐網、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等媒體對外推薦其先期買入的股票,並在交易時搶先賣出相關股票,人為影響上述股票的交易價格。
非法獲利1.25億元
據證監會統計,在北京首放推薦股票的內容發佈後,相關38隻股票交易量在整體上出現了較為明顯的上漲:個股開盤價、當日均價明顯提高;當日換手率明顯上升;參與買入賬戶明顯增多;新增買入賬戶成倍增加。
據法院介紹,汪建中採取上述方式操縱證券市場共55次,累計買入成交額人民幣52.6億余元,累計賣出成交額人民幣53.8億余元,非法獲利共計人民幣1.25億余元歸個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