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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國務院出臺《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簡稱新36條),對拓展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範圍做出了相關規定。“新36條”的下發曾給眾多中小企業帶來希望,然而一年多過去,融資難問題卻依然困擾著中小業的發展。工信部新聞發言人朱宏任近日透露,要加強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扶持、優化其發展環境。
那麼,哪些政策可以使中小企業真正迎來發展的春天?專家認為,規範中小企業民間融資環境和加大結構性減稅力度是目前的有效途徑,另外還要加快相關扶持政策的落實步伐。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降低資本市場門檻有利於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他指出,銀行放貸的收益只有固定的利息,貸款給經營風險大的中小企業顯然不划算,而資本市場有偏好高風險的投資者,但是目前的上市門檻只能允許一小部分企業上市。
中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副主任賀鏗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中小企業的應在財稅和金融政策方面予以扶持。賀鏗表示,目前中小企業相對大企業面臨更重的稅負,首先要加大對中小企業結構性減稅的力度,尤其是對那些吸納就業多、有發展前景、低污染的中小企業。其次國家要給予中小企業更多的重視,讓中小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更多的扶持和優惠。賀鏗還表示,“新36條”中的規定很詳細也很全面,對中小企業的長期發展十分有利,關鍵是要儘快去落實。
目前,中小企業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其次是銀行貸款。隨著各大銀行投放市場的信貸額度越來越緊,中小企業很難得到金融方面的有效幫扶,企業頻遭求貸無門的尷尬,資金短缺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瓶頸。
方正證券策略分析師王宇瓊在接受採訪時表示,要想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首先要寄望于銀行信貸的定向寬鬆,證監會上個月也出臺了相關規定緩解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而更為主要的是去擴展民間融資這一塊,而我國現在的民間金融主要還是以地下融資為主。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的政策研究人員也表示,“受銀根收緊的影響,今年中小企業從銀行貸款是比較困難,而我國的民間資金非常寬裕,可以制定相關的法規來規範民間融資,從而為中小企業創造一個良好的融資平臺。”(劉 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