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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消協在對晴雨傘市場進行比較試驗後公佈數據,8種宣稱可防紫外線的傘具,防紫外線不達標,佔樣品的近三分之一。
市消協指出,有些不達標傘具是在長安商場、莊勝崇光百貨、北京王府井百貨大樓等大型商場內銷售的。
大商場內買傘送檢
市消協消費指導部主任羅剛是此次比較試驗的負責人,他表示,今年6月,市消協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名義,在市場上隨機購買了25個品牌的晴雨傘,並委託市輕工産品質量監督檢驗一站進行比較試驗。
據了解,購傘地點均是長安商場、王府井百貨大樓、莊勝崇光百貨以及屈臣氏世紀金源店等大型商場、超市。這些傘的價格最低的20元,最高的近500元。
■部分不合格産品
8種傘檢測不合格
羅剛説,市消協此次送檢的25種樣品,都標稱具有防紫外線功能,但檢測結果顯示,至少有8種産品並不具有防紫外線功能。
市輕工産品質量監督檢驗一站站長魏曉英介紹説,傘是否具有防紫外線功能主要有兩個指標,一個是UPF(紫外線防護系數,數值越高防紫外線效果越好),另外一個是T(UVA)AV(紫外線輻射的透過率,數值越小防紫外線效果越好)。國家標準要求UPF>40,T(UVA)AV<5%;輕工業標準要求UPF>30,T(UVA)AV<5%,企業可選其一執行。魏曉英説,檢測結果是8種産品達不到標準要求,而且,很少有企業將晴雨傘送檢。
問題産品移交工商
羅剛表示,防紫外線方面不合格的樣品佔到了總樣品的32%,這些産品標明為防紫外線産品,但實際上並不具備防紫外線功能,已經涉嫌虛假宣傳。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有三個:一是一些企業為降低檢測成本,在原材料進貨時不進行質量把關;二是一些企業對防紫外線産品概念不清,對標準的相關要求根本不了解,隨便就稱是防紫外線産品;還有就是個別企業以假充真,使用不具備防紫外線功能涂層的面料,甚至普通面料,冒充防紫外線面料,欺騙消費者。
羅剛表示,這些問題産品都已經跟生産廠家或經銷商進行了確認,不合格産品將移交北京工商部門進行查處。羅剛呼籲,有關質量監督部門應加強監管,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如何選傘
通過顏色羅剛表示,消費者不應盲目選擇價高的傘,價格和産品質量不一定成正比。防紫外線面料分為涂層和非涂層兩種,但並不是説有涂層的就好,要看其材質。同品牌、同貨號、同面料的産品,深色的比淺色的防紫外線功能要好。
觀察傘面魏曉英説,選擇傘時,要對著光線看傘面的涂層是否均勻,傘面的密度如何,織紗是否夠細等。試著晃動幾下,看傘整體是不是結實。
■專家説法
嚴重暴曬可致皮膚腫瘤
北大第一醫院皮膚科副主任醫師楊淑霞介紹説,夏天防紫外線應綜合防護。首先,儘量不要在太陽光線最強的時候外出。如果外出,可以根據自己的膚質選擇防曬霜。還有就是物理遮蓋,如穿長袖衣服,使用具有防紫外線功能的晴雨傘等。
楊淑霞表示,長期被紫外線暴曬,容易曬傷、曬黑,而且容易引起皮膚老化、鬆弛和長色斑,嚴重時還可能會引起皮膚腫瘤。
本版采寫本報記者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