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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源稅改革逐漸明晰方向之後,中石化和中石油“坐不住了”。7月26日,有消息稱,中石化和中石油已經提出,希望資源稅在以量徵收改為以價徵收後,取消或減徵石油特別收益金。對此,能源專家昨日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這或許只是“石化雙雄”一廂情願的想法,相關提案想獲得有關部門通過的可能性並不大。
所謂石油特別收益金,主要是指原油銷售價格在超過一定水平時,國家按一定比例從石油開採企業銷售國産原油所獲得的超額收入中徵收的特別收入。在國際上,其又被稱為“暴利稅”,值得注意的是,厄瓜多爾等國家早已開徵接近100%的石油“暴利稅”。而中國的規定是,當油企的銷售價格超過40美元/桶時,所獲得的超額收入將按比例徵收石油特別收益金。可查數據顯示,2006年至2008年間,中石油、中石化兩大石油公司分別累計上繳特別收益金約1600億元和530億元。
但“石化雙雄”對石油特別收益金一直“不太滿意”,執行上述政策後的第二年就開始向有關部門“提出上訴”。而本次借資源稅改革之際,“石化雙雄”又一次試探性地提出了取消或減免的建議。
“一切都是資源稅從量計徵變為從價計徵以及徵稅幅度提高惹的禍。”昨日,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因為對於石化企業來説,一旦改為徵收5%至10%的資源稅,其將增加不小的成本。”記者算了一筆賬,按國家能源局公佈的數據,去年一年全國原油産量為1.89億噸,如從量計徵,按每噸28元的標準計算,石油資源稅總額大約為53億元;如從價計徵,5%的稅率下,全國石油資源稅將達472.5億元。
“成本大幅增加加上國際油價近年來始終維持在100美元/桶附近,都讓石化雙雄感到了壓力。”林伯強説,“但在節能環保、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等大背景下,資源稅從量計徵變為從價計徵是不可逆轉的趨勢。且以現在的油價變動幅度,標準也應跟著價格走。”
不過,林伯強認為,“石化雙雄”的想法幾乎沒有實現的可能。“一方面,不可忽視的事實是,中石化和中石油是中國最賺錢的企業之一;另一方面,橫向比較,石油收益金並不是中國的專有問題,其他國家均普遍採用‘暴利稅’來對石油行業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