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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發銀行備戰IPO 密集發力股權清理掃除上市障礙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22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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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廣發銀行股權在滬廣兩地頻頻亮相,此時該行資本管理規劃的時間段剛好過去一半。經過2010年的一輪股權增發,廣發銀行已初步完成上市前的核心資本補充準備,近期的次級債發行計劃也已進入分批執行中。接下來的一年,無疑將是廣發銀行衝刺上市的關鍵時刻,圍繞著股權與資本,註定將是不平靜的一年。

  “超標”股權被迫轉讓

  6月28日-7月26日,廣發銀行170.9545萬股股權在上海聯合産權交易所掛牌出售。轉讓方為廣東電網公司、廣東電網茂名電白供電局、廣東電網清遠英德供電局、廣東電網韶關曲江供電局等四家中小股東,分別持有廣發銀行0.0084%、0.0015%、0.0006%、0.0005%的股權。此次轉讓採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掛牌價格為608.7萬元,折合每股3.56元。

  值得關注的是,廣發銀行在2010年4月定向增發時的價格為4.38元/股,高於本次掛牌價格。知情人士表示,3.56元的掛牌價僅僅是成交的低價,常規來説經過競價後,成交價將遠遠高於這個價格。

  今年3月,上海聯合産權交易所也曾對由國壽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707萬股廣發銀行股權進行拍賣。彼時掛牌轉讓價格為3.61元/股,經過競價最終以5.52元/股成交,實際成交價比掛牌價格高出了1.91元,相比2010年增發價格亦高出了26%。“這次如果競價的話也不會例外”,上述人士這樣説。

  事實上,廣發銀行上市在即,此刻轉讓股權並非明智之舉。然而,上述兩例均為“超標”股權,轉讓乃不得不為。

  2006年,廣發銀行因多年前規模擴張時期積累下的數百億不良資産舉步維艱,後引入包括花旗銀行、中國人壽、國家電網、中信信託在內的四大戰略投資者才完成重組改革。入股時,上述四家各持有廣發銀行20%的股權,並列第一大股東。當時,四大股東曾簽署協議不得單方面增加股權以取得相對控股地位。在此後廣發銀行的定向增發中,四大股東亦各自按20%的持股比例參與增資。

  廣發銀行2010年年報顯示,花旗銀行、中國人壽、英大國際、中信信託並列該行第一大股東。其中國家電網公司根據國資委及銀監會批復,在2010年將其持有廣發銀行股權無償劃轉全資子公司國網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名下,後者則于2010年12月改組為英大國際。

  本次股權轉讓項目中的廣東電網等機構在廣發銀行成立之初即已入股,在國家電網組織改革過程中已成為南方電網全資子公司及其下屬單位。如將上述機構持股與南方電網持股視作共同持股,則南方電網持有廣發銀行股權將超過20%。而另一例中的國壽投資控股為中國人壽集團旗下全資子公司,情況與本例類似。

  散股託管清除政策障礙

  我國自2006年開始實施的《公司法》規定,設立股份制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為2人以上、200人以下;同期頒布的《證券法》亦規定,向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累計超過200人的公開發行證券,並應依法報經證監會核準。而該行作為中國第一批組建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在成立之時已有眾多中小股東包括自然人股東。截至2010年末,該行股東總數仍有621戶。這顯然與法相悖。

  不過,存在上述問題的並非廣發銀行一家,已在上市衝刺階段的眾多城商行同樣面臨如此困境。對此有資深投行人士表示,這個問題並非不可解決。“已經上市的北京銀行、寧波銀行等當時都存在股東人數的問題,後來通過股權託管避過了政策障礙,但上市後因自然人造富問題引發了社會激烈的爭論,所以之後城商行上市的步伐才停頓了下來。事實上這些銀行的股東人數問題先於《公司法》、《證券法》存在,證監會對此並不會強制約束。只要對分散的股權做出統一的安排,在這個問題上商業銀行與銀監會能達成一致,之後應該會順暢很多。”

  記者獲悉,廣發銀行已著手對中小股東股權進行股份登記確認,至7月15日初步完成登記確認工作後,將採取集中託管方式進行管理。此舉被視作廣發銀行掃除上市障礙的必然之舉,該項工作完成後,股權清理工作將告一段落。

  截至發稿時,廣發銀行已完成年內首期30億元次級債發行,下半年還將安排剩餘20億元次級債發行工作。2010年末,廣發銀行資産總計8143.9億元,資本充足率達到11.02%,核心資本充足率為8.30%。 (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