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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大亨杜雙華發萬言書 回應被離婚案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19日 15: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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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鋼鐵大亨離婚 都是錢鬧的?

  杜雙華發萬言書 回應“被離婚”案

  本報訊(記者孫瑩)鋼鐵大亨、胡潤上榜富豪杜雙華幾個月來陷入妻子“被離婚”風波。本報多次聯絡杜雙華,他卻一直沒有回應。昨天,杜雙華終於打破沉默,公開發佈了一封《致所有關注我與宋雅紅“被再離婚”案件的媒體及公眾的一封公開信》。

  訴説:夫妻十幾年恩怨

  這封公開信落款是杜雙華的名字,並加蓋日照鋼鐵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的公章。在信中,杜雙華介紹了他從上世紀80年代與前妻宋雅紅相識、結婚、創業,與前妻的恩恩怨怨等十幾年的糾紛寫了上萬字。在杜雙華看來,跟宋雅紅走到這一步,都是錢鬧的。

  杜雙華説,因為宋雅紅的猜忌和不理解,他們逐漸感情淡薄。二兒子出生後,宋便將孩子藏起來。知道孩子的下落後,杜雙華為了讓孩子生活好點,就把孩子帶回了家。“我提出來離婚,可宋不表態,兩人不歡而散。”杜雙華説,從那之後,宋只要聽他在電話中提離婚就挂斷,再之後連電話都打不通,甚至再沒露面,帶著大兒子搬了家,蹤跡全無。

  2001年2月,在分居近四年時,杜雙華在衡水中院起訴離婚。杜雙華解釋説,根據法律規定,對於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的訴訟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當時他的經常居住地就在衡水。

  杜雙華説:“因我無法提供宋雅紅的下落,法院到其原住地調查確認其不在該處居住已有一年以上,依法做了調查筆錄,並依法公告送達了起訴書和開庭傳票。”

  解釋:兒子名為啥寫錯

  10年前的離婚判決中,宋雅紅的名字寫成了宋雅宏、兩個兒子出生日期有誤,更奇怪的是二兒子2007年變更的名字已經出現在2001年的判決中……這些錯誤讓宋雅紅認為10年前的離婚訴訟未審查當事人身份信息,判決無效。對此,杜雙華説他當年沒有請律師,起草起訴書時因為筆誤和記憶偏差出現錯誤,以至於法院在找不到宋雅紅的情況下就根據他的起訴書內容下達判決造成筆誤。

  杜雙華表示,二兒子在出生前他就給起好了“杜澤龍”的名字,也一直是這麼叫著。宋雅紅當年把孩子藏起來後自己去登記的名字是“杜剛剛”。但是在離婚訴訟時,他是按自己的習慣寫上了杜澤龍的名字。杜雙華認為,這些筆誤不能認定當年的訴訟是假案或者無效判決。

  對於為什麼直到去年才知道“被離婚”,而分居十幾年都沒有要求離婚的問題,宋雅紅曾表示是因為杜雙華以搶走的小兒子為要挾,如果她離婚,就再也見不到兒子。

  對此杜雙華有了完全不同的説法:2002年4月,宋突然不期而至。經過一番吵鬧,雙方都認可離婚已是事實,感情也無法挽回。雙方最終達成一個共識,等到孩子18歲成年了再告訴他們父母離婚的事實。

  杜雙華表示,在這種善意謊言的約定下,我與宋各自相安無事地過了六年,兒子也毫不知情。杜雙華説,宋雅紅打破了這個約定,甚至安排大兒子錄下和他的對話。他對兒子説他們兩人並未離婚,但沒想到這個錄音成了現在宋雅紅打官司,證實他到2009年時還不認為離婚的證據。

  抱怨:這是場“再離婚”鬧劇

  在杜雙華口中,前妻所説的“被離婚”風波是“再離婚”鬧劇。杜雙華説,宋雅紅向他要了400萬元説去買別墅,沒想到是拿著錢去請律師打官司。杜雙華指責前妻為了錢財步步緊逼,所謂給兒子爭取權益,只是宋雅紅打官司的藉口。

  杜雙華最後説:“十年前,我依法行使法律賦予我的作為一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了訴訟並獲得了支持,在這起案件審理過程中,我始終是按照法定要求和法院安排執行辦理,我與宋雅紅的婚姻離異事實也已經從法院簽發的具有強制效力的法律文書中得到了確認和保護。在我離異後的十年間,我的個人財産狀況也已發生明顯變化。如果誤導影響了法院裁定,那麼我的合法權益由誰來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