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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雅君
“如果這是真的,那就解決民間NGO最大的問題了。”
7月6日,天使之家的負責人鄧志新在微博上看到“民政部將對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會服務三類社會組織進行直接登記”的消息時,立馬@了這條微博。
作為一個靠民間零散捐款支撐的臨時孤兒寄養點,天使之家成立至今已有三年半時間,至今沒有解決註冊,對於鄧志新來説,這是最棘手的問題。
據媒體報道,在7月4日召開的2011年民政工作年中分析會上,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民政部門將對公益慈善類、社會福利類、社會服務類社會組織,履行登記管理和業務主管一體化職能。
針對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放開的消息傳了幾年,這次可能不太一樣。
“今年社會管理將迎來重大變革,社會組織將從雙重登記制度過渡到統一直接登記”在清華大學NGO研究所所長王名看來,此次民政部部長李立國的表態,意味著實行了20多年的雙重登記管理制度即將成為歷史。
“三大條例”修訂中
對於鄧志新等人來説,現在就為放開註冊而高興,似乎還早了一點。
因為“還有5年左右的過渡期要走”,按照王名説法,目前還只是部門發話,表達改變社會組織現行管理制度的政策傾向。
改革要真正落地,還需要立法規範、機構調整等一系列配套措施,修法首當其衝。
據王名透露,目前“三大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正在修訂中。
民政部已經將“三大條例”的修改草案提交上去,目前在各個相關部門之間內部討論。
王名認為,此次修法將對此前“十二五”規劃提出的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20字方針,即“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管理、依法監管”做出落實。
其中最主要的是變“雙重登記”為“統一登記”。
目前體制是NGO必須去業務主管單位登記,拿到批准函之後,才能去民政部門登記。這意味著,民政部門登記只是形式,業務主管單位登記才是實質。
修法之後改為統一登記意味著,社會組織只需要去民政部門登記,不用到其他任何地方登記。
在王名看來,此前之所以難以取消雙重登記制度,是因為NGO出了問題,相關審批的政府往往要擔責任。
要消除這一改革障礙,需要在新法中落實“各司其職”原則,即承認社會組織是有責任的責任主體。社會組織出的任何問題,由其自己負責,政府作為公共管理部門只是問責主體而不是負責主體。
民間組織重分三大類
王名還發現,在李立國的發言中,談的是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會服務這三類社會組織,而不是以往所提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三類。
“這意味著分類思路也發生變化,以前的分類是小口徑,現在是大口徑,包含了對公益基本理念的理解。”
王名指出,目前民政部所提的分類發展其實主要包括工商經濟、公益慈善、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區社會組織四大類。而這四大類佔所有社會組織比例達到90%以上。
在他看來,此次政府對社會組織分類方式的轉變,旨在為社會組織發展鋪路。
因為分類明確之後,政府就可以按分類給社會組織以相應的政府扶持政策,比如提供公益減免稅制度、社會保障制度等相關法規和政策。
而此次率先享受“統一直接登記”制度的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會服務三大類社會組織,將是政府構建新型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力量,政府會著力支持和培育發展。
具體到政府和社會組織合作方式上,王名建議成立政府採購公共服務基金,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由政府採購公共服務。
另外一種可能的方式是:政府委託比較成熟的公益服務組織,簽訂一攬子合作協議,逐步建立包括購買一委託一評估一認證一問責等諸環節的公共服務新機制。
“政策總是好的,但落實總是漫長的。”天使之家的鄧志新坦言,目前對於政府購買服務尚不敢奢望,只希望能早日享受到統一直接登記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