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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明確代理人佣金標準 開門紅衝刺獎勵或受限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5日 07: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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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快報訊 記者 張瀟 報道 躉繳保費佣金不到超過總保費的4%、期繳保險佣金不得超過總保費的5%……上週末,保監會下發了《關於規範人身保險業務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壽險代理人的佣金比例提出了明確界定。不過記者在採訪中也了解到,新規標準略高於目前壽險公司執行的佣金標準,或對新公司借高佣金來推動銷售的方式産生産生影響。

  或為規範銀保手續費

  《通知》規定,個人壽險保單支付的直接佣金標準,躉繳保費的直接佣金佔保費的比例不得超過4%,期繳保費的比例不得超過5%,且直接佣金佔各保單年度保費的比例也有上限。例如,10年以下的死亡保險的首年佣金佔各保單年度保費的比例不得超過25%,年金和兩全險佣金佔比則為20%;10年至20年期死亡保險的首年佣金佔比不得超過35%,年金和兩全險則為30%;20年及以上的死亡保險的首年佣金佔比不得超過40%,年金和兩全險則為35%。不過,從記者掌握的數據來看,雖然各險種的差異較大,但目前保險公司執行標準都低於保監會規定的上限。如躉交産品佣金一般在3%以內,期繳的首年費用平均在20%至30%之間。

  “之前保監會發文要求規範銀保的手續費問題,此次新規可能是配合這方面的。”某大型壽險公司相關人士分析稱,“之前為了做小賬,一些公司會把給銀行渠道的手續費,以佣金名義打到公司相關代理人的賬戶上,然後再返給銀行。新規將對此産生限制。”

  新公司受衝擊最大

  新規對新公司衝刺業績將有所限制。“為了做業績,新成立的公司給員工的壽險佣金比例普遍都在30%以上,而在佣金之外,公司還會給代理人展業津貼等各種補貼,最高的算下來可以達到70%、80%。”有壽險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據記者了解,此前壽險公司的佣金制度並不需要報備保監會,但新規執行後,各個保險公司要對具體險種的佣金比例進行測算,並報備保監會。

  除此之外,各壽險公司衝刺業績時也會提供額外的佣金返點,部分也超過保監會的限制。“這種情況每年不會很多次,一般是在開門紅、推廣新品或者業績不好的時候,用來激勵代理人。我們最近在推動的一款産品,就是額外再給予5個點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