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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保險停售背後 代理人借停售為名誘導客戶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14: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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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沉寂一時的保險公司“炒停”風再次悄然來襲。一些投保人向記者反映,最近經常有保險代理人在介紹産品時以“即將停售,欲購從速”來誘導客戶投保,而實際上該産品“逾期”仍在正常銷售。保監會對“炒停”予以了堅決的回擊。5月19日,保監會公佈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保險公司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名義進行宣傳炒作及銷售誤導。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炒停式營銷”由來已久,是一種行業潛規則。

  業界詳解“停售”背後

  福建南平的楊先生去年10月初想購買某款分紅險,國內一家大型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賴先生告訴他,“該款産品5年期的分紅險2010年10月28號就停售了,這是一個很火爆、很受歡迎的産品!”

  在客戶經理的誘導下,楊先生購買了一款5年期的分紅險。不過,最近他卻發現,該款分紅險一直沒有停售,依舊“招搖過市”,楊先生驚呼“上當受騙”。上述大型保險公司一資深客戶經理洪女士告訴記者,“實際上,我們已於今年初停售了3年期的該類分紅險,但是5年期、10年期的沒有接到停售通知,目前仍然在銷售中,而且也是公司的重點推介産品。”

  事實上,楊先生的遭遇並非特例。日前,國內另一家排名靠前的中資保險公司的部分分支機構以“某某産品將於月底停售”為名進行炒作,誘導客戶投保。

  業內人士表示,這種“炒停式營銷”是行業潛規則,並且每年6月底都是保險公司年中考核的節點,一些客戶經理不惜使出“停售”的殺手锏。

  值得欣慰的是,監管層一直對保險公司“炒停”保持高壓態勢,保監會《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保險公司以停止使用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進行銷售誤導的,由中國保監會責令改正,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

  並非每次都是炒作

  有分析表明,保險公司“炒停”促銷是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據介紹,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由於利率從高位回落,很多保險公司主動叫停了一些投保人收益高,但保險公司承擔風險並有可能引致虧損的産品。

  正是基於這一點,不少投保人認為,買了“停售”就是撿便宜。

  不過,一位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告訴記者,“目前炒停現象只是個別案例,比如在全國保費規模最大的廣東省,有關方面還沒有接到相關的投訴。

  當然,並非每次“停售”都是炒作。洪女士説,“90年代初的時候,我們有分紅型産品的固定利率高達10%,但隨著利率的調整,為適應不同時期的宏觀經濟,這些産品必須停售,但我們也會不斷推出新的替代産品。因此,個別産品的停售是正常現象。”

  據了解,2004年夏天,各家保險公司紛紛因為賠付率過高而主動停售終身醫療補貼類産品。2007年開始,國內保險公司又陸續停售了一些分紅險和萬能險,如中國人壽的“美滿一生年金保險(分紅型)”、中國平安的“智盈人生(萬能險)”等,大多數是出於適應新法規而進行更新換代的需要。

  南方日報記者 高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