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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ST河化稱收到河化集團轉來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南寧星湖路證券營業部的函(以下簡稱廣發證券),稱其于6月28日至6月2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累計變賣河化集團所持公司股份共計250萬股,成交均價為7.08元/股。而在此前一天,ST河化亦公告稱通過大宗交易減持100萬股,成交均價7.05元/股——按此價格計算,兩次減持完成後,共計可獲得現金約2500萬元。
而在此之前,ST河化大股東已多次減持股份套現,截至目前共套現8345萬元。之所以出現上述接連減持,皆因公司控股股東于2009年5月5日與中國信達資産管理公司南寧辦事處(以下簡稱“信達南寧”)因金融借款合同産生糾紛,ST河化位列第二被告,此案于2010年9月7日送達終審判決,根據判決結果,河化集團將向信達南寧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約共計約1.03億元。
由於歸還數額巨大,河化集團無力支付。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由廣發證券變賣其所持ST河化股份用於償債。5月16日,ST河化即被減持700萬股,成交均價為8.35元/股,成交總價約為5845萬元。
按照上述股份被變賣後的數額與合同糾紛數額計算,目前套現總金額涉案金額還差一千余萬元。而在6月15日,ST河化稱將公開拍賣旗下兩資産,原打算可從中獲得收益1500萬元,但最終因無人報名競拍而流拍。
6月16日,《證券日報》在報道中曾提及,ST河化在未來一定時間內,不排除因大股東無力償債而再次因裁定被拍賣股票還債的可能。而6月29日和6月30日,ST河化接連的公告證實了此種觀點。如果未能有其它大額收益,“減持”償債將仍是ST河化控股股東的選擇。公告顯示,上述幾輪減持完成後,河化集團持股比例仍然高達45.5%,控股地位依舊牢固。(桂小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