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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議網店首張稅單:徵稅時機似不成熟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30日 07: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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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武漢開出國內個人網店第一張稅單。淘寶網女裝網店“我的百分之一”被武漢市國稅局徵收其2010年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滯納金共計430.79萬元,數額之大令人咋舌。

  對此,有網民認為,網店徵稅是必須的。不過,任何徵稅都必須事先制定並公示規則,不能夠稀裏糊塗地想收就收。網店作為新生事物,有關部門既應該收稅,也應該出臺扶持政策,“放水養魚”。

  納稅是網商法定義務

  新華網網友鄧海建認為,就在全國對網商徵稅的態度尚不明朗之際,武漢率先拉開個人網店徵稅閘門,註定要引發諸多反對之聲。但有一點是肯定的:有交易,必徵稅———這是市場的邏輯,也是歷史的邏輯。網絡交易也是商業行為的一種表現形式,納稅是網商的法定義務。換言之,輿論對網店徵稅的爭議,與其説是“是非”之問,不如説是徵稅時機的考量。

  新民網網友張燕稱,那些做大做強了的網店,特別是一些企業性質的網店,確實應該繳稅。但是,財稅制度之於國家的重要性、嚴肅性、法治性,不能被遮蔽。既然網店是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沒有對應的徵稅細則,那麼細則頒布之前,貿然徵稅是不應該的。

  有網民表示,對徵稅有心理準備,不過他們更關心徵稅標準如何制定,以及是否會全面推廣。網店的最大優勢是比實體店價格低,而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網店沒有納稅的基礎之上。如果對網店徵稅,網商只能提高價格,這將極大削弱網店的競爭力。

  要收稅更要“放水養魚”

  我國于2010年7月1日起推行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國內網店開始步入“實名制”時代。在該《辦法》推行之初,各界普遍猜測,這將是對網店徵稅的“前奏”。但網友稱,目前電子商務徵稅時機尚不成熟。

  某知名網站微博發起的“你支持對網店徵稅嗎?”的投票結果顯示,高達82%的網友反對徵稅,認為繳稅壓力可能會轉嫁到消費者頭上,網店的價格競爭力會下跌。表示支持徵稅的只有6%,認為經商就要承擔相應的納稅義務,另有12%的網友持觀望態度,看將來徵稅標準和覆蓋面是否和合理,合理就支持。

  新華網網友鄧海建認為,圍繞網店實名登記與納稅義務産生了諸多爭議。但爭議之後,自上而下也形成了一些共識:一者,我國電子商務雖然開始“賺錢了”,但這點小錢相較于成熟的業態來説,確實是九牛一毛,不值得財政跳出來“薅羊毛”;二者,電子商務在金融危機之下,解決了經濟社會不少難題,一旦規模化徵稅,結果不僅是涸澤而漁,很可能將民生問題重新推置於社會。

  網店徵稅須體現公平

  新浪網網友盛翔表示,嚴肅的網店稅收問題,還是應該儘早得到明確為好。該不該徵,怎麼徵,稅率如何,有何優惠,這些問題都應該經過公開的討論,並由中央稅務機關統一明確。惟其如此,網店經營者才能不留擔憂地健康經營。

  網易網友王捷認為,網店是新生事物,之前法律規定缺失,後來有了暫行辦法,也沒有很好地宣傳。相關稅務部門要宣傳和引導結合,收稅不僅僅是收錢,要在充分宣傳稅收政策的基礎上搞好收稅工作。

  新華網網友梁江濤稱,網站徵稅的一個最直接的目的,就是達到與實體店間的稅負公平。稅務部門在徵稅前,要做足網店稅源調查、稅務登記、納稅申報以及細化徵管的功課,出臺稅收政策既要在徵收環節體現公平,又要“放水養魚”,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激勵與扶持網店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