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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保險公司來説,6月底是一個考核節點,上半年業績不理想的公司在最後的時間段裏會奮力衝刺。而由於找準了客戶的“從眾”和“跟風”心理,每次保險公司以“停售”概念進行産品運作,相關産品的銷售量往往都遠超正常投保水平
日前,經濟導報記者接到讀者反映,新華人壽部分分支機構以“‘好利年年’將於月底停售”為藉口進行産品炒作。導報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發現作為今年“開門紅”的主打新産品,但該産品並未列入停售計劃。業內人士告訴導報記者,“炒停式營銷”是行業潛規則,是考核節點衝刺階段迅速拉升業績的産品運作手段。由於“炒停”在運作環節上都是口頭行為,監管部門對此也很難認定。不過,導報記者注意到,本月初保監會就禁止保險機構“炒停”和相關處理辦法已經開始徵求意見。
月底停售?
“‘好利年年’將於6月30日停售,這是我公司的一款快速返還明星産品,憑藉快速見利和安全靈活的突出優勢,自上市半年以來就熱銷8萬件。相信大多數人的選擇,最後一週火爆銷售,機不可失,請大家抓緊時間聯絡我辦理。”新華人壽業務員張先生,日前正忙著向他的客戶發佈如上信息。他告訴導報記者,“好利年年”確實是一款不錯的産品,公司培訓的時候培訓經理告訴他們這款産品月底就要停售,他要趕緊把這個消息通知他的客戶。
導報記者了解到,所謂要停售的這款“好利年年”兩全保險(分紅型)正是新華保險今年“開門紅”的主打産品,該産品被譽為“新華保險分紅險的集大成之作”,以快速返還著稱。上市之初,該公司向媒體發佈的産品説明稱:“‘好利年年’的最大優勢是快速見利,每兩年即可返還保額的10%,客戶因此可以快速體驗到它的實際利益。”
據稱,該産品很受市場歡迎。5月16日,新華保險發佈的媒體消息稱,“‘好利年年’截至目前已承保保單近4萬件,成為繼新華保險‘尊享人生’之後,廣受客戶青睞的新型産品。”上述張先生告訴導報記者,保監會最新要求,限制銷售繳費期短、領取期早的快速返還型産品,“好利年年”正是受到限制的産品之一。
導報記者了解到,部分快速返還型兩全保險為了迎合消費者早見收益的心理而“越賣越短”,走向“重投資輕保障”的誤區,保監會要求該種産品的保險金首次給付不得早于3年、保險期間不得少於5年,目前保監會已將該規定下發至各地方保監局和各家保險公司徵求意見。
考核節點上的衝刺
然而,導報記者了解到,“好利年年”並沒有被列入停售計劃。26日上午,導報記者致電新華保險全國統一客服熱線,工作人員告訴導報記者“目前還沒接到産品停售通知,停售計劃裏尚無該産品,山東分公司也沒有登記停售時間”。同日,導報記者登錄新華保險官網,發現在産品中心裏,該産品還可以通過填寫投保意向進行保單申請。
“不停售能有充分的理由去拜訪客戶嗎?這是保險公司慣用的一種産品運作方式,是行業潛規則。”駐濟某大型保險公司個險營銷負責人告訴導報記者,通過這種方式運作産品是違規的,但是監管部門對此很難查處。對於保險公司來説,“炒停式營銷”仍不失為短時間內迅速拉升業績的好辦法。
該負責人嚮導報記者透露,對保險公司來説,6月底是一個考核節點,上半年業績不理想的公司在最後的時間段裏會奮力衝刺。而由於找準了客戶的“從眾”和“跟風”心理,每次保險公司以“停售”概念進行産品運作,相關産品的銷售量往往都遠超正常投保水平。
而對於監管部門來説,如何認定“炒停式營銷”卻是一個棘手難題。導報記者獲悉,“炒停”一般是由分支機構自發策劃,並向銷售人員進行口頭宣傳,然後再由銷售人員對客戶進行口頭宣傳的,很少有統一規範的企劃文案,甚至連正式的宣傳材料都沒有,監管部門也無從查處。
導報記者了解到,“炒停式營銷”對消費者選擇産品造成的誤導效應目前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保監會在本月初發佈的《人身保險公司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首次明文規定,禁止保險機構使用“停售”等概念進行産品炒作和營銷,一旦發現將處以重罰,情節嚴重的,將限制其業務範圍、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或者吊銷業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