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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上午,在全國政協十一屆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專題分組討論會上,常委、委員就土地管理問題積極建言獻策。
在全國政協委員邵秉仁看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包括土地在內的要素市場不能也不應該由政府一家壟斷,比較穩妥可行的辦法就是在不改變土地所有制性質的條件下,將完整的土地所有權真正還權于農民集體。
隨後發言的全國政協常委梁振英就城鄉關係中的徵地制度介紹了國外的一些做法。梁振英認為,目前不是徵地制度有問題,而是在徵地的補償上出了問題。“香港的司法機關在徵地中起到的作用很大,專門有機構解決徵地問題。這些都可以在內地進行進一步研究。”梁振英説。
“非公共利益的用地不能動用公權力去徵收。”全國政協委員蔡繼明説,不是公益性的土地就不能徵,只能買,農民不願意賣就不能強買,不能政府單方面定價,應該議價。一些城市以城市規劃作為公共用地和非公共用地的標準,只要列入城市規劃的就可以徵地,這是不可思議的。
“我們從五六年前就開始針對土地問題展開爭論了,一直爭論到現在。”全國政協委員邵善波認為,當前我國的土地管理體系尚不完善,一些規定執行不夠,由此引發了一些矛盾和問題。(記者 牛建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