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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未及時披露業績大降遭港交所批評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3日 19: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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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財經訊 6月23日下午消息 香港交易所(00388.HK)今日宣佈,富士康國際(02038.HK)由於沒有及時披露公司業績大幅倒退的信息,違反了《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13及13.09條,被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評。

  港交所今日發佈公告表示,富士康國際由於沒有及時披露公司業績大幅倒退的信息,上市委員會認為其沒有履行《上市規則》所載的責任,違反了《上市規則》第2.13及13.09條,因此對富士康進行批評。上市委員會已經于5月17日就此事進行聆訊。

  富士康自2005年在香港上市以來一直盈利,在2005年至2007年間的中期及全年業績中,公司收入及純利都呈上升趨勢,但從08年後,由於行政開支及研究發展支出的上升,公司純利較07年相比開始下挫,並反映在發給執行董事的每月管理帳目內。

  在08年5月底時,公司執行董事已經從管理帳目中知悉公司在08年前4個月的純利較07年同期下跌47%,然而在4月及5月間公開發表的有關富士康的分析員報告卻預測該公司08 年全年純利將上升2.9%至30%。此後,公司執行董事在得知08年5月純利較07年5月下跌90%,08年前半年純利較07年同期下跌49%的信息之後,均沒有及時在港交所發佈盈利警告公告。

  08年8月初,由於市場傳言富士康可能會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作第二上市,引發公司股價大幅上升,5日內升幅達到25%。在此期間,公司先後發佈了三份公告,均表示董事會不知悉股價異動的原因,且沒有任何根據《上市規則》需要披露的事宜。此後公司于8月15日晚發佈盈警公告,公司股價于下一個交易日下跌24%。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認為,倘若公司的財務狀況或業績表現有所轉變,可能將導致股價大幅波動,公司應儘快披露相關資料。在此次富士康的事件中,公司董事會早在08年5月底就已得知公司盈利水平大幅下跌,但卻一直到8月中才發佈盈警公告,違反了《上市規則》第13.09條。

  此外,在市場傳聞富士康將在台灣作第二上市,股價出現大幅上升時,公司表示並不知悉任何股價敏感資料,但實際上當時全體董事已經知曉了公司業績大幅下跌的情況,因此上市科認為公司違反了《上市規則》第2.13條。上市委員會因此決定對富士康作出公開批評,但批評僅適用於公司,並不涉及公司董事會及董事。

  富士康國際(02038.HK)今日股價下跌0.898%,收盤報3.31港元。(曉瑩 發自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