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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認為,義烏國土局將4萬元樓面價“調低”為1.5萬元可能是無奈之舉。地産調控一輪緊似一輪,誰也不願在此時做出頭鳥。
早報記者 仇鋒平 實習生 張劉濤
6月15日,浙江義烏出讓1幅地塊以2.26億元成交,樓面價接近4萬元/平方米,刷新全國住宅地塊單價“地王”紀錄,針對這則已成社會焦點的新聞,義烏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虞鐵民昨日告訴早報記者,該局已經發佈公告,該地塊的樓面價只有1.5萬元,在義烏屬於合理價格;部分媒體由於計算方式錯誤,才得出了近4萬元的結果。
然而,對於義務市國土局辯論的出讓面積雖為1500平方米,應據區塊面積3931.373平方米計算建築面積,從而得出樓面價的理由,杭州網首席評論員丁建剛則表示,義烏國土局辯解的出讓、計價方式聞所未聞,若以此種方式計算,是否可認為出讓面積之外的區塊面積是免費贈送給房開商的?
成交溢價348%
出讓地塊位於義烏市區的雪峰路與望道路西南側,區塊面積3931.373平方米,出讓面積1500平方米,為商業、住宅用地(一、二層為商業用房,三層及以上為住宅用房)。
6月15日,共7家房開商參與競拍,經過多輪爭奪,浙江省義烏市現代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溢價348%、2.26億元總價競得該地塊。
此前有報道認為,按出讓地塊容積率3.81、出讓面積1500平方米計,其建築面積為5715平方米,樓面價為39545元/平方米。
怕槍打出頭鳥?
“總建築面積是1.5萬平方米,而非5715平方米,所以樓面價是1.5萬元。”義烏市國土局市場科科長翁春菊表示,出讓面積是可以蓋樓的佔地面積,它僅僅是區塊面積中一部分,剩餘的2400多平方米佔地面積為綠化、道路等用途,需開發商建設,但産權歸政府。也就是説,1500平方米的佔地面積上,可以蓋1.5萬平方米建築面積的樓房。
然而,住宅指標中重要的綠化率、建築密度又該如何計算?丁建剛表示,建築面積只計出讓面積,那麼出讓面積之外的區塊面積上的綠化率是否可計又被平攤入整個項目,樓房的建築密度也可平攤到整個區塊面積?換而言之,開發商只支付了出讓面積的土地款,之外佔地2400多平方米的土地是否無償贈送給開發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