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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林:不能由奶業巨頭壟斷標準制定權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3日 07: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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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報特約評論員 芍林

  近日,乳品安全國家標準降低引起業內人士爭論,也吸引了公眾的諸多注意力。該爭議由廣州市奶業協會會長王丁棉引起,他認為,中國乳品標準創全球最差標準。而在內蒙古奶協秘書長那達木德看來,中國目前乳品標準降低,並不會損害民眾健康,而是從國情出發保護奶農利益。

  乳製品標準降低,會不會對乳製品品質造成影響?答案是一定的。但是否意味使用該標準的乳製品不安全?那倒未必。要強調的是,現代社會的標準並不是單純技術問題,而是融合了相關行業從業者現狀、消費者收入水平和政府監管機構態度的複雜産物。

  對廠家而言,標準極其重要,符合標準是産品進入市場的前提。同時,不同標準往往意味著不同投入成本,一般而言,標準越嚴厲,生産者要支付的合規成本越高。由於各生産商稟賦不盡相同,對同一個標準,有些企業會從中受益,而有些企業卻可能因此失去市場。

  所以,標準制定不僅是一個有關安全的技術性問題,也是利益博弈的過程。這一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也有所體現,該法第9條規定:“制定標準應當有利於合理利用國家資源,推廣科學技術成果,提高經濟效益,並符合使用要求,有利於産品的通用互換,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但很多時候,“技術上先進”與“經濟上合理”之間存在一定矛盾。

  要判斷一個標準是否“技術上先進”非常簡單。以乳製品為例,菌落總數每毫升50萬的應好于200萬的。但達到50萬菌落,製造成本肯定遠遠高於200萬菌落,如此一來,“技術上先進”與“經濟上合理”可能無法一起實現。

  於是,乳製品標準的南北之爭,表面上看是內蒙古奶協和廣州奶協的爭論;但根本上,毋寧看作是兩地奶牛養殖業的爭論:在內蒙古,奶牛更多是由奶農散養;而在南方,奶牛更多是工業化養殖。那達木德認為,“如果現在就要求按照乳業發達國家的標準來執行,那麼佔總量70%的散養戶絕大部分都要倒奶、賣牛、殺牛。”但王丁棉對那達木德的説法並不認同:“新標準實施一年,奶農並沒有從中得到很大實惠,反而間接地受害。”“國內不惜高價買、出國大包小包帶、冒著不辨真假的風險網上代購,充分顯示了我們老百姓對國産乳品消費信心下降。”從長遠目標看,養殖業必定從分散化走向規模化、集約化。沒有人認為中國乳品要立刻執行發達國家的標準,但適時提高乳品標準,既符合産業發展趨勢,有利於提高技術水準,也符合消費者利益。怎麼會在原有基礎上倒退了,甚至出現20倍的差距呢?

  現有國家標準其實是一個準入門檻,這就是説,廠家標準可以等於或高於這個標準。在這種標準要求下,那些奶源有保證的廠家,可以生産以巴氏奶為主的高品質牛奶,而奶源來自散養農戶的廠家,則可生産常溫奶。表面看,各種消費能力的人士各得其所。

  但一個客觀事實是,對絕大部分消費者來説,對高度工業化生産的食品是否安全的判斷依據,來源於政府發佈的標準化信息,及廠家廣告、個人口感和體感、口碑,等等。問題恰在這裡:對標準的提出和制定,至今沒有見到消費者參與的信息。消費者雖有選擇自由,但選擇結果無法排除低標準的陰影,除非他直接購買國外産品。

  因此之故,因應奶牛養殖規模化、集約化的長遠趨勢,逐步提高而不是降低標準,是題中應有之義。同時,鋻於前期乳製品信譽被重創,肇事者不乏巨頭陰影,因此在制定標準過程中,不能仍由奶業巨頭壟斷標準制定權,而應積極吸納各方公眾,這是恢復公眾信任的快捷辦法。

  (作者係研究機構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