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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超期服役飯店將被監管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21日 11:3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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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 陳裏予

  晨報訊 近期,市食藥監局為各類餐館、小吃店、食堂等用油立下規矩,發佈了《餐飲服務單位食用油服務指南》。不過,新露麵食用油指南知曉率低,一些街頭小店並不清楚連續煎炸食品食用油累計使用期限不得超過12小時。上海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對小餐飲單位食用油加強監管,對於自身沒有監測設備,也沒有按指南來執行的餐飲單位將被列為重點監管對象。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部分街頭小店還沒聽説過新規也不知道怎樣監測自己的油品安全。黃浦區一家店主説,他們一鍋油就只用一天,大概10個小時左右。另一家在閘北區上的炸雞店店主表示,他們每天都會換油,不過他坦言,為了保留色香味,需要留一點兒“老油”。

  昨天,上海市食藥監局負責人顧振華指出,此次出臺的只是《指南》,並非強制的法規。餐飲服務單位應根據食用油煎炸頻率、用量和特點,採取措施監測控制食用油煎炸過程的安全質量。如果自己有監測用油能力的,可以自行安排食用油的使用時間。

  不過,很多小飯店自身並沒有監測設備和控制措施的,就必須按照此次《指南》操作。煎、炒、炸食品的食用油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天;連續煎炸食品的,累計使用期限不得超過12小時。

  對於使用《指南》,藥監部門將加大宣傳提高知曉率,並將加強監管。“目前國家有煎炸油的標準,食監人員每個季度都會對本市食用油進行抽檢。”顧振華透露,可以用快速檢測的方法對食用油進行監管,幾分鐘就能知道飯店用油是不是應該廢棄。一旦發現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行為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