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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雲辯解支付寶脫鉤 稱正在商討利益補償機制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8日 09: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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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寶事件,讓“協議控制”成為時下熱詞。

  6月14日,杭州大雨,阿裏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雲站在新聞發佈會的前臺,表情委屈,其嘗試解釋的正是支付寶獲牌與所謂“協議控制”之間的兩難邏輯。

  馬雲認為,在支付寶獲牌過程中,儘管終止協議控制沒有得到阿裏巴巴集團外資股東支持,但獲得了董事會“授權”,因此並不算違約。

  “不完美的決定”

  馬雲説,管理層最終決定終止支付寶“協議控制”,是一個唯一正確卻不完美的決定,“現在正在商討利益補償機制”。

  不過,彼時彼刻,這個“不完美決定”已經與馬雲的契約精神挂上鉤,並在某種程度上被解讀為近期中國概念股大跌的動因之一。

  故事從2009年6月開始。

  2009年6月之前,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文簡稱支付寶)是一個100%由外資控股的公司,控股公司為境外註冊的Alipay E-commerce,後者由阿裏巴巴集團100%持股。

  2009年6月,支付寶70%的股權以1.67億元的價格轉讓給浙江阿裏巴巴網絡技術有限公司,這家公司由馬雲持股80%,由謝世煌持股20%。

  馬雲解釋説,這樣安排的原因是,2009年4月央行出臺政策,要求非支付機構企業做備案登記,“這個政策出來以後,我們覺得外資控股可能會麻煩,於是將70%股權轉讓到內資公司”。

  另外,根據登記備案政策對支付公司註冊資金的要求,支付寶被增資到5億元,並於2009年7月份根據央行要求做了備案登記。

  2010年6月,央行發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管理辦法》(簡稱“二號令”)。兩個月後,支付寶剩下的30%被轉讓給內資企業浙江阿裏巴巴,轉讓價格為1.65億元。去年12月,“二號令”實施細則出臺,支付寶向央行提交了牌照申請。

  申請牌照過程中,波瀾再起。支付寶與央行進行溝通的過程中,央行要求支付寶做一個書面聲明,即浙江阿裏巴巴是支付寶的唯一實際控制人,沒有境外投資人“協議控制”支付寶。

  但此時浙江阿裏巴巴由阿裏巴巴集團協議控制,不符合央行規定。

  “協議控制”必須終止,馬雲開始徵求阿裏巴巴集團董事楊致遠、孫正義、蔡崇信的意見。馬雲説“楊致遠、孫正義一直不表態”,但這時形勢“千鈞一髮”,於是管理層決定向央行發表“支付寶沒有協議控制的書面聲明”。馬雲説,有了這份聲明,支付寶才順利拿牌。

  “從來都只有董事會紀要”

  馬雲表示,阿裏巴巴集團董事會在2009年7月24日有一個會議紀要,授權管理層去做股權結構調整,以獲取支付牌照,這個授權已經存在三年。

  “很多媒體説我們有沒有董事會的決議。”馬雲説,支付寶成立五年以來都只有董事會紀要,從來沒有董事會批准、形成決議這樣的流程。

  馬雲説,成立淘寶就是“我跟孫正義兩個人的君子協定”,而成立支付寶“更沒有決議”,成立阿裏雲“也沒有決議”。對於非上市公司,並不需要董事會決議這樣的正式文件。

  馬雲表示,支付寶于2009年6月、2010年8月先後兩次股權轉讓,董事都是知道的,都在董事會會議紀要裏,並不存在“私自把支付寶裝進口袋”。

  馬雲説,關於支付寶,董事會裏一直“吵吵鬧鬧”,直到今年一季度,央行正式出臺規定,要求終止協議控制,雙方的“吵吵鬧鬧”達到了沸點,最終未能達成一致,馬雲於是做了這個“不完美的決定”。

  在爭吵過程中,馬雲的原則是堅持按照國家法規辦事,終止協議控制,“他們(孫正義,楊致遠)認為,協議控制一定可以,中國所有法規都可以繞開的”。馬雲説,支付寶是什麼規模、多大的用戶,不可能繞開。雙方唇槍舌劍,互不相讓。

  馬雲説,孫正義、楊致遠不理解中國實際情況,照搬美國經驗,稱“支付寶成立這麼多年來,每個季度向央行彙報,把所有的錢交給工商銀行(601398)進行監管,做得不好,我們就進監獄了”。

  馬雲回憶説,央行通知:如果有外資協議控制,請重新申報;如果沒有外資協議控制,請公開聲明。支付寶存亡在此一舉,但管理層、軟銀、雅虎仍未談妥。馬雲決定先聲明,先獲取牌照,再談價格補償。

  馬雲還沒有解決的問題是,如果價格談攏,馬雲拿什麼東西支付。對此,馬雲回答記者説:“這不能告訴你,這等於掀了底牌,對方會説,這哥們有錢,再加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