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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吸納個稅民意不能只看比例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7日 07: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燕趙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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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遇哲

  6月15日,全國人大公佈了個人所得稅法草案公眾意見。其中對於3000元作為“起徵點”一項,15%民眾贊成,35%反對,48%要求修改。此次徵求共收穫237684條意見,創歷史之最。

  個稅法修訂,與百姓生活休戚相關,公開徵求意見,有助於草案的完善。正如社會所預期,創紀錄的23萬條意見讓公共表達空前“爆棚”,達到了傾聽民意、集思廣益的既定目標。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原汁原味”公佈了意見梳理情況,也充分彰顯了對民意的尊重和互動,值得肯定。

  但這只是第一步,接下來更重要的是,如何科學吸納這23萬條意見,使其真正體現到個稅法修訂中去。如果按照簡單的“少數服從多數”原則,那問題就好辦了:15%民眾贊成佔少數,無效;48%要求修改佔多數,通過。當然,這只是一個玩笑。畢竟,吸納個稅民意並非一道簡單的比例題。

  首先,相關比例不一定能全面反映情況。此次徵求意見,來自發達地區的意見和來自邊遠地區的數量差異巨大,提出意見前3位的北京、廣東、上海,提出了103317條,佔43%;而後3位的西藏、青海、寧夏,只有843條,僅佔0.4%。從月收入分佈上看,3000元以上者提出了大部分意見,這其中收入3000元至4500元的人群參與最多,提出了61929條。參與對象的地區分佈、階層分類的嚴重不均,很有可能造成民意表達失真。

  其次,提出意見不能排除“趨利避害”的自保心態。草案將3000元作為起稅點,3000元至4500元的收入群體首當其衝受到影響。他們是利益最大相關者,自然成為提出意見最多的群體。因此,該群體的普遍觀點應該是不贊成,在佔比過半的情況下,這很可能直接左右徵求意見的最終結果,而將其他群體的不同聲音所掩蓋。

  若用一個成語形容個稅法修改,“眾口難調”應該是再合適不過。然而,越是難調越要調。德國哲學家康德有一句名言:“每一個人都是目的”,意思就是説每個人都應有表達與選擇的權利,每個人的選擇與權利都需要尊重。15%民眾贊成,35%反對,48%要求修改,每一個比例代表的民意訴求都不應成為“沉沒的聲音”。必須看到,儘管不少人提出一線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價很高,3000元還不夠繳一居室每月的房貸,但也有像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微博專欄)等學者在疾呼:“個人所得稅是唯一調節居民收入分配的稅種,起徵點的提高對大多數低收入者沒有任何益處,反而使其收入相對下降,進一步擴大了收入差距。”

  在民主政治學上,有一個“多數人暴力”現象。在以少數服從多數為原則,通過票決選舉或決策時,很可能以多數人的意願為表象而犧牲少數人的利益,造成不公。同樣,處理23萬條個稅民意時,切不可唯“比例”馬首是瞻,而更應關注提出意見背後的理由。不能只是一句不負責任的“我贊同”、“我反對”,必須要有足夠説服力的論據支撐自己的觀點,而這才是我們真正需要聆聽的聲音。

  我們每個人在承擔納稅義務的同時,也在享受政府用稅款發展經濟、科技、教育、文化和國防等事業的福祉。因此,吸納個稅民意時,一定要上升到國家發展的“大我”高度,尋求民眾利益和國家利益的最佳契合點。期待人大再審個稅法草案,能給出一個滿意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