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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安石墨礦門被定三宗罪 四大忽悠券商憑啥不受罰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16日 14: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天津網-城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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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記者 杜敏

  近日頗受市場關注的中國寶安“石墨礦”事件處罰結果已出爐。令市場意外的是,雖然中國寶安承認公司信息披露出現漏洞,但發佈“石墨礦”研報的相關券商卻並未因涉嫌虛假陳述而受罰。“忽悠股民的券商居然‘毫發無損’,我接受不了。”昨日,不少股民在股吧發帖質疑。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張遠忠表示,交易所的處分決定不屬於行政處罰,投資者目前還不能起訴。

  寶安公告

  三方面遭通報批評

  昨日,中國寶安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深交所處罰決定和深圳證監局的監管意見。深交所認為,在是否擁有石墨礦的問題上,公司表述和子公司貝特瑞網站上的表述不一致,但公司未對貝特瑞對外披露的信息進行有效管理和嚴格審查,造成公司股價波動。就此,對公司營運總裁賀德華、董秘婁兵及中國寶安公司三方面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圳證監局表示,中國寶安在信息披露和投資者接待方面存在三大問題。首先對子公司網站刊登信息把關不嚴;其次接待投資者調研工作不規範,公司未要求參加調研活動的機構和人員簽署承諾書,也未對調研過程進行詳細記錄;此外,公司未及時關注媒體報道,以致幾家券商研報在網絡上廣泛傳播時,公司未進行澄清。

  股民不滿

  四家券商責任更大

  令投資者失望的是,相關部門的處罰只限于中國寶安公司及公司高管,對在此事中同樣負有責任的四家“大忽悠”券商卻網開一面。昨日在該股股吧中,一位股民發帖稱:“等了半天卻是這結果,這種趨於形式的處罰不疼不癢,根本不把股民的利益放在眼裏。”更有股民認為:“在寶安石墨礦風波中,四家券商應負的責任更大,只處罰上市公司不足以規範券商研報。”

  律師説法

  股民起訴暫時無門

  今年5月,有股民因看了相關券商發佈的“石墨礦”研報後,買入中國寶安致虧損,隨後向有關部門提交了維權索賠要求。如今處罰結果雖已公佈,但在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的張遠忠律師看來,深交所只對上市公司做出處罰,看不到相關券商是否有責任。由於之前股民的起訴對像是相關券商,目前缺乏起訴的前提條件。

  張遠忠表示:“首先,監管層未將寶安定性為虛假陳述,起訴條件不足。其次,此前股民起訴的是券商,現在尚不能重新起訴寶安公司。另外,交易所的處分決定不屬於行政處罰,投資者不能以此作為前置程序開展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