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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2日 07: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劉展超
地方土地出讓凈收益不透明,保障房建設用資比早有變通
在千萬套保障房建設帶來的資金壓力下,中央兩部委近日對地方政府再度強調土地出讓凈收益10%要用於建保障房。
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印發了《關於切實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加快預算執行進度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應當按照當年實際繳入國庫的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扣除相關規定項目後,嚴格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安排資金,統籌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
雖然政府早已規定,土地出讓凈收入的10%要用於保障房建設,但這一規定在地方上並未得到嚴格執行。
去年審計署發佈審計報告顯示,北京、上海、重慶、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比例未達到規定要求,2007年至2009年,這些城市共計少提取146.23億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透露,一些地方政府沒有按照10%的比例提取土地出讓凈收益用於保障房建設。
而在官方統計數據中也發現,在以萬億元計的土地收入中,投入到保障房的資金佔比異常之低。
財政部公佈的《關於2010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1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顯示,201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9109.94億元,當年安排支出為26975.79億元,包括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成本性支出13395.6億元、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62億元、用於城市建設的支出7531.67億元等。
依此計算,2010年全國廉租住房保障支出僅佔當年土地出讓總收入的1.59%。而在當年土地出讓收入各項開支中,廉租住房保障支出也僅僅佔到1.7%。
據住建部測算,今年1000萬套保障房建設所需投資在1.3萬億到1.4萬億元之間,其中有8000多億元是通過社會機構的投入和保障對象以及所在的企業籌集,剩餘5000多億元資金,將由中央政府和省級人民政府以及市縣政府通過各種渠道來籌集。
其中,中央財政今年補助1030億元,其餘4000多億元資金將主要依靠地方政府籌集。財政部預計2011年地方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入在1.9萬億元左右,其中會有多少用於保障房建設尚待觀察。
目前,地方政府很少對外公佈土地出讓的凈收益情況,外界也較難判斷其資金安排是否符合中央規定。此前業內專家曾測算,除去徵地、拆遷、補償、稅費等成本,土地出讓的凈收益一般在40%以上。不過,這一數據一直未得到官方認可。
也有觀點認為,土地出讓收入的凈收益較難核算,不如以土地出讓收入的總數來確定一個比例,然後安排保障房資金。
今年年初,廣西、湖南、河北就規定,今年土地出讓總收入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比例不得低於5%。這種變通做法是否符合中央的原有規定,對此中央各部委尚未明確表態。
此外,隨著房地産調控的深入,不少重點城市土地收入同比大幅下降,用於保障房建設的提取資金也會相應減少,這將成為地方政府的新難題。
例如,北京今年前五個月共公開出讓79宗土地,土地總收入達到264.7億元,約為去年同期的43.7%。上海和杭州等地的情況也基本類似,土地出讓收入降幅約三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