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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7日 16: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北京3月7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14:30,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主題為“財政政策和有關問題”的記者會。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財政以及有關部門將進一步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對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的管理,確保土地出讓的凈收益,更多地用於農田和水利建設,用於保障性住房的建設。
去年全國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是29397億,同比比上年增長106.2%。謝旭人説,土地有償出讓是根據國家的土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收取的收入。土地收益的高低確實是與經濟發展的狀況,房地産市場發展的狀況,以及土地的供應量的多少密切相關的。地方政府收取了土地出讓收入以後,全部納入了基金預算管理,當地政府不能拿土地收入去彌補公共財政的一般性開支。按照法律制度的規定,土地有償出讓收入都是專款專用的,主要用於徵地拆遷、土地儲備開發等成本性開支。原來一些國有企業破産倒閉以後佔用的土地出讓後的收入還用於這個企業職工的安置等方面的支出。除了上述成本性支出之外,土地出讓收入必須專項用於土地建設、水利建設,用於保障性住房、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道路、城市綠化、農村生産等方面的基礎設施建設,這些都是有專門規定的。
謝旭人表示,財政以及有關部門將進一步積極採取措施,切實加強對國有土地出讓收支的管理,確保土地出讓收支全部納入地方政府基金預算,依法徵收土地出讓收入,同時也保證這些收入能夠切實納入地方基金預算。嚴格按照規定合理使用,加強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土地出讓收入安全、規範、有效的使用。尤其是按照現在的規定,土地出讓的凈收益,首先要更多地用於農田和水利建設,用於保障性住房的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