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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萬條民意聚焦個稅:3000元起徵不給力

發佈時間:2011年06月01日 08:0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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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多月徵集到23萬條意見,創人大立法史上單項立法之最,全國人大表示將認真梳理和分析

  23萬條民意聚焦個稅:“3000元起徵不給力”,專家吁綜合稅改

  早報記者 肖中潔

  專家指出,國家應重點突破稅收徵管和稅制結構改革難點,最終使社會收入分配回歸公平合理的軌道。IC 資料

  為期一個多月的個稅修正案徵集意見於5月31日24時截止。根據中國人大網公佈的數據,截至昨日下午6時,提交的意見已達23.68萬條,創全國人大立法史上單項立法意見數之最,遠超過2006年勞動合同法向社會徵集到的19萬餘條意見數。其中,要求提高個稅免徵額的呼聲尤為強烈。

  草案計劃將工資薪金減除費用標準,也就是個人所得稅免徵額,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時,工薪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也計劃修改為7級。財政部部長謝旭人曾表示,因此合計全年約減少財政收入1200億元。有專家稱,此次修訂帶來的財政減收規模是歷次調整中最大的。

  有專家認為,雖然草案和過去相比有很大進步,但並不是綜合性的改革,只是局部的修改,不可期望過高;並且,一味提高個稅免徵額不利於個稅充分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而應在綜合改革上邁出實質性步伐。

  新方案最快下半年實施

  據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機構將對此次收集到的網上意見和通過其他方式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的梳理和分析,供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時參考。將於6月中下旬召開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有可能再次審議個稅法修正案草案。

  而《法制晚報》報道稱,全國人大常委會分別於2005年10月、2007年12月通過了個人所得稅法修改草案,兩個新修改的法律草案均在兩個月後實施。如果今年6月份個稅法修正案草案獲得通過,那麼最快在下半年實施。

  此次的草案于3月1日經由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主要內容是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並相應調整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級距。

  今年4月22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未能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了草案,並在4月25日在網上進行公佈草案,向社會徵集意見。

  根據草案計劃,應納稅所得額適用10%以下稅率的納稅人佔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達94%,這進一步減輕了中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此外,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稅負也將下降,個人申報繳納稅款的時間也將延長。

  “此次修訂個人所得稅法帶來的財政減收規模是歷次調整中最大的。”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所長高培勇説。

  “過多聚焦起徵點是誤區”

  在一個多月的徵求意見期內,“3000元免徵額是否還應再提高”、“個稅免徵額能否定得更合理”成為網民關注的最大焦點。甚至有網友認為當前通脹壓力加大,生活成本上升較快,建議將起徵點調至4000元或者5000元。

  因此,有專家指出,網民對個稅的高度關注和要求提高起徵點的呼聲強烈體現越來越多的人對收入分配的現狀不滿。

  不過,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將(起徵點)這個問題作為討論焦點是陷入了誤區。”他説,免徵額此次的上調對減輕納稅人稅負、調節收入公平有一定作用,但並不是免徵額越高越好。調整後,工薪所得納稅人的比重從現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階層都無須再為工薪繳個稅。交稅人數量的減少,並不符合普遍徵稅的目的,也不能實現個稅調節收入公平的職能。

  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微博)此前就表示,目前爭議最多的起徵點問題實際上陷入了誤區,個稅改革更多仍是要在方向上更明確。他舉例説,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受惠多的將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將扣除標準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則不用交稅,即稅負減少175元/月,而月薪為1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500元/月,佔二者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5%和5%;將扣除標準提高至10000元/月,月薪為5000元的納稅人仍然只減少稅負175元/月,而月薪為1萬元的納稅人稅負減少825元/月,佔二者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5%和8.3%。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也認為,“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不是一成不變的,應隨著我國物價匯率變動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實行動態化調整。同時免徵額也不宜調得過高,否則個稅納稅面過窄,不利於提高公眾納稅意識,稅收大幅下降也不利於增加財政用於公共服務的支出。”

  此外,建議個稅調整體現地域、家庭差異化也成為關注焦點。很多網友建議表示,各個地區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費支出水平、房價等都存在較大差異,應當在徵收個稅時得以體現,差別對待。

  對此,劉尚希也有不同的看法,他説:“美國個稅法考慮家庭負擔情況,但稅制很複雜,有1000多萬字的條文,我們一時間能改成那樣嗎?”

  值得關注的是,不少專家指出,個稅改革,應在綜合改革上邁出實質性步伐。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説:“目前的個稅改革是局部的,作用有限。”

  劉尚希也認為,個稅改革不能僅停留在起徵點調整上,還要看綜合效益,包括稅率、級次、級距,應該堅持“寬稅基、低稅率、簡稅制、嚴徵管”的原則,對個稅制進行綜合改革。

  “此次調整可謂權宜之計”

  正如上述專家所説,這次的修正案只是局部的調整,有很多問題沒有涉及,其中包括利息稅。按照現行的個稅法,應納稅的11項個人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財産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徵稅的其他所得。

  “其中利息稅目前是暫時停徵的,但是它作為資本所得也應該被納入繳稅範疇。很多富人的收入大多來自於資本所得,而不僅限于勞動所得。”劉尚希説。

  據了解,2008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儲蓄存款利息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決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暫免徵收利息稅。

  此外,更值得關注的是,中國個稅制度實施以來,一直實行的是分類稅制。正如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指出,中國個人所得稅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不足,如分類計徵模式與無差別的寬免扣除制度,導致中國個人所得稅稅基無法真實反映納稅人的納稅能力,進而導致個稅不能充分發揮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功能。

  高培勇認為,此次個稅調整,應該説是在改革終極目標短期內難以達到之下的權宜之計。此次稅制調節舉措推出後,國家應瞄準個稅的改革目標加快推進改革,重點是突破稅收徵管和稅制結構改革難點,最終使社會收入分配回歸公平合理的軌道。

  ◎中國個稅改革大事記

  1980年9月1日 五屆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至此方始建立。

  1986年9月 國務院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收入調節稅暫行條例》,規定對本國公民的個人收入統一徵收個人收入調節稅。

  1993年10月31日 八屆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的修正案,規定不分內、外,所有中國居民和有來源於中國所得的非居民,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2003年10月22日 財政部公佈了一份名為《我國居民收入分配狀況及財稅調節政策》的報告,建議改革當時的個人所得稅稅制,適度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同時對中等收入階層採取低稅率政策。

  2005年7月26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8月23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首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2005年10月27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再次審議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會議表決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起徵點1600元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29日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08年3月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實施,將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

  2009年8月 國家稅務總局頒發《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取消“雙薪制”計稅辦法。

  2011年3月1日 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會議認為要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調整工資薪金所得稅率級次級距。

  2011年4月25日 個稅修正草案全文公佈,向社會徵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