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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銀行放貸逼近全國一半 高壓監管或適得其反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31日 07:1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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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銀行金融機構放貸規模已佔全國半壁江山,學者稱持續高壓監管或將“越反越恐”。

  《中國經濟週刊》記者 談佳隆|上海報道

  “影子銀行”已成眾矢之的。

  日前,全球金融穩定理事會(FSB)與國際貨幣與金融委員會(IMFC)先後表態:加強對“影子銀行”的監管。

  今年5月初,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專欄)在銀監會第22次委務會上指出,當前銀行業面臨三大主要風險,防範平臺貸款風險、房地産信貸風險和“影子銀行”風險。

  這是銀監部門第一次把“影子銀行”風險提高到如此高度,這意味著防範“影子銀行”風險已迫在眉睫。

  “‘影子銀行’最大的問題是‘反客為主’,在很大程度上,‘影子銀行’脫離了政府的監管,而當問題暴露時,又因為後果特別嚴重,政府不得不救援,從而使得‘影子銀行’成為了高收益、低風險的行業。”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首席顧問沈聯濤對《中國經濟週刊》説。

  中國版“影子銀行”:銀信合作、地下錢莊

  “影子銀行”的概念4年前誕生於美聯儲年度會議,又稱“影子金融體系”或者“影子銀行系統”(Shadow Banking system),一般是指那些有著部分銀行功能卻不受監管或少受監管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及金融行為。

  從全世界範圍來看,“影子銀行”體系主要由四部分構成,分別是:證券化機構,主要功能是將傳統金融産品證券化;市場化的金融公司,主要包括對衝基金、貨幣市場共同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等,主要從事在傳統金融機構和客戶之間融通資金;此外,還有結構化投資機構及證券經紀公司。

  “大部分業內人士都認為,‘影子銀行’系統的存在是此次美國爆發金融危機的元兇之一,原因是由銀行系統承擔的房地産貸款被證券化之後,脫離了監管。”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中國銀行業協會首席經濟學家巴曙松(微博專欄)告訴《中國經濟週刊》。

  雖然目前,中國尚無房地産貸款證券化的行為出現,但在高度金融監管下,“影子銀行”依然存在,主要體現在“銀信合作”和地下錢莊等金融形式上。

  “銀信合作”是指銀行通過信託理財産品的方式“隱蔽”地為企業提供貸款。具體來説,通過銀信合作,銀行可以不採用存款向外發放貸款,而通過發行信託理財産品募集資金並向企業貸款。由於信託理財産品屬於銀行的表外資産而非表內資産,可以少受甚至不受銀監部門的監管。

  一位上海某銀行中層經理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劉明康主席已經再三強調了應該高度關注銀信合作的問題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問題,這説明目前這個問題的嚴重程度已經不小了。”

  此前的博鰲亞洲論壇2011年年會上,劉明康曾提出,銀監會對會造成高杠桿率的“影子銀行”和銀信合作高度關注。這些機構提供流動性、提供信貸,就像銀行和保險公司一樣。他們的工資比銀行和保險公司都高,但他們的風險和成本卻沒有得到很好的計量。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金融重點實驗室主任劉煜輝(專欄)告訴《中國經濟週刊》:“事實上,國內銀行目前存在很多‘影子銀行’業務,比如説委託貸款、銀信合作、信貸理財産品等等,銀行起到一個仲介的作用,並不佔用銀行的資本金。如果監管要求這部分業務由表外轉為表內,納入銀行業務的管理,本質上和正常信貸是一樣的,並會被計入銀行的信貸規模管理額度,從而銀行總體信貸投放的結構必須進行調整來適應新規。”

  銀信合作規模達1.53萬億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曾發佈報告稱,在最高峰2007年的時候,美國“影子銀行”的資産達到20萬億美元,大過傳統銀行12萬億美元。

  在中國,雖然“地下錢莊”總規模尚難統計,但“銀信合作”的規模已經較為驚人。

  儘管為防範風險,銀監會在去年一度叫停銀信合作理財産品,並下發文件強化監管,但中國信託業協會公佈的一份數據表明,截至今年3月31日,銀信合作理財産品規模仍達1.53萬億元。

  上述上海某銀行中層經理告訴記者,“如果銀信理財産品‘貸款人’出現無法償還或部分償還的情況,購買這些理財産品的民眾就會遭受重大損失,進而引發社會問題。”

  今年1月,銀監會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通知》,要求各商業銀行需在2011年底前將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表外資産轉入表內,對商業銀行未轉入表內的銀信合作信託貸款,要按照每季度不低於25%的降幅制定具體表外轉表內計劃。

  沈聯濤告訴記者,中國的銀信合作理財已經符合了一定“影子銀行”的特徵:一方面很難被監管,另一方面商業銀行通過大規模的信貸資産證券化後推向市場銷售給客戶後,其利潤是被鎖定的,而風險完全被轉嫁到了客戶手中,進而出現了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這和美國的房地産信貸證券化有異曲同工之處。所幸中國的信貸資産證券化還沒有進入杠桿化的階段,處理起來相對簡單。

  不過,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銀監會雖然把今年年底看作銀信合作“陽光化”的終結點,但能不能按時做到是一個問題,而即便做到,也有可能引發其他的金融安全問題。

  有人擔心,收緊銀信合作理財會進一步壯大“地下錢莊”的規模和地理分佈。

  “越反越恐”?

  “銀根收緊,原本的銀行關係戶借錢都越來越難,資金週轉不靈的時候不找地下錢莊還能找誰?”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浙江商人告訴《中國經濟週刊》,“地下金融、民間借貸這種游離在金融機構外的金融行為,其存在是因為其有市場的需求。無法陽光化是因為金融監管和準入門檻很高,想合法化本身就很難。”

  在監管“影子銀行”的問題上,全球金融界始終存在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種看法認為,“影子銀行”的存在是導致此輪金融危機的主要原因,把“影子銀行”納入監管勢在必行。

  另一種看法則認為,如果過於加強監管,“影子銀行”的存在形式可能越發隱蔽而更難監管,出現“越反越恐”的情況,甚至認為正是監管的加強導致了更多的“影子銀行”出現。

  高盛集團總裁兼COO柯恩(Gary Cohn)就在今年初的冬季達沃斯論壇上發出警告:“我擔心的是,我們正將越來越多的受管制金融活動推向管制較少、更為不透明的領域。”

  而在中國也有學者對“影子銀行”看法寬容,並把“地下錢莊”的一些做法視為中國金融改革的實踐探索。

  中國社會科學院副院長李揚(專欄)此前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十二五”期間,資本充足率、流動性和法定準備金率三個框架的監管不可能放鬆,因此對金融業者而言,創新的重點在於開發出豐富多彩、能滿足各種需求的“影子銀行”體系。

  監管方恐怕很難對此産生共識。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數據顯示,2010年新增人民幣貸款以外融資6.33萬億元,佔融資總量的44.4%,這意味著所謂銀信合作理財、地下錢莊、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其他非銀行的金融機構的貸款規模已經逼近半壁江山。這在客觀上動搖了人民銀行作為央行行使利率、存款準備金率等常規的抑制通脹手段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