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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5月20日 09:3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每經記者 李嬌鳳 發自北京
“瘦肉精”、“染色饅頭”、“毒豆芽”、“染色花椒”,今年3月以來,食品安全問題不斷刺激著消費者的神經。面對食品安全,消費者疑慮重重,不法分子頂風作案,政府重拳出擊。那麼,如何才能構築食品安全的防火墻?如何才能保證食品安全?在央視大型財經辯論節目《對手》上,多位業內專家對此展開了辯論。
辯題一:重獎“深喉”是否可行?
針對當前食品安全領域的嚴峻形勢,陜西等地方政府打出一系列組合拳,深入開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並安排1000萬專項資金,用於食品領域的投訴舉報和獎勵。
重獎舉報人真的能更好地保證食品安全嗎?
媒體評論員朱煦認為,因個人獎勵驅動以及企業之間的競爭,可以達到一種“良幣驅逐劣幣”的效應。不僅要有普通的舉報制度,更要有對“吹哨人”的一種鼓勵和獎勵,而且應該是重獎,甚至可以達到百萬級以上,這樣才能夠使業內人士站出來舉報,從而保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
然而,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公共政策與安全研究所教授毛壽龍並不贊同朱煦的看法,認為重獎舉報人有害無益。他表示,重獎業內舉報人會破壞人們之間的信任,降低合作的可能。如果內部出現告密者也就是所謂的叛徒,就有可能形成行業內的惡性競爭。
辯題二:重罰涉毒企業能否管用?
“食品安全零容忍”,在法律上給予重罰就真的能保證食品安全嗎?
“重典治亂,在法律上提高涉毒企業的違規成本,能很好地保障食品安全。”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事務所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寶昌認為。為什麼會屢屢出現食品安全事件?邱寶昌認為,正是因為企業違法成本過低,違法獲利過高。且由於維權成本過高,很多消費者最終放棄維權,法律的漏洞讓違法經營者違法成本低,受損害的消費者維權成本高,導致了食品安全事件層出不窮。
而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于國富卻指出,實踐證明,單靠嚴刑峻法並不能解決食品安全問題,解決深層次的問題才是關鍵。而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在於監管不利,執法不嚴。
辯題三:問責地方一把手有無意義?
監管一方在嚴格控制食品安全方面也是至關重要,地方一把手一票否決制能不能保證食品安全?中國消費者協會前副秘書長武高漢表示,失職者下課,瀆職者入刑,有利於食品安全的形勢向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
“關於食品安全,民間有四句話,‘不打不得了,打也打不完,必須堅持打,打就要真打’。當市場出現問題的時候,向政府問責毫無異議。因政府的責任不僅在於管好生産企業經營者,還在於立法執法,支持媒體進行輿論監督,組織消費者參與市場監管,對經營者進行職業道德教育等。”武高漢表示,“而在這些方面如有失職瀆職,這樣的人下課、入獄理所應當。”
然而,《工人日報》要聞部主任石述思認為,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存在著很大的缺陷,在執法不嚴,食品監管體制沒有獲得根本改善的今天,應該把問題回到最初的原點。同時,他還強調,“如果不從源頭入手,強化監管體制,完成內在改革,完善生産體制向符合現代化、符合市場經濟的方向發展,談何問責一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