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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獎”還是中“計”?消協揭露五大“中獎陷阱”

發佈時間:2011年05月17日 10: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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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物消費花了600多元,中獎之後竟然還要掏490元才能拿到獎品。“這不是中獎,是‘中計’!”海淀區消協昨天提醒市民,購物抽獎活動中,如果獎品仍需消費者掏腰包,商家就涉嫌強制消費和虛假宣傳。消協同時披露,目前“中獎陷阱”有5類,商家往往利用消費者“喜從天降”的高興心理,製造各種中獎“陷阱”,使消費者樂滋滋地“中了計”。

  海淀區消協北下關分會近日接到投訴,消費者胡女士花600多元購買了兩雙皮鞋,抽得兩張獎券,中了兩塊玉石。胡女士還沒顧上樂,商家就告訴説大一點兒的玉石要交費295元,小的則交195元;胡女士又花了490元才拿到了這兩塊玉。消協人員表示,商家這種行為有強制消費的嫌疑,並存在不正當競爭、虛假宣傳行為。消協工作人員當即與該商家聯絡為消費者辦理了退費。

  消協為此提醒消費者:利用抽獎強制消費,消費者有權拒絕因中獎而強迫進行的消費,發生類似情況可到當地工商或消協進行申訴或投訴。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抽獎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如果中獎獎品的價值超過5000元,為違法的有獎銷售,消費者不要參與。

  另外,得到任何中獎信息,不要急於兌獎,急於匯款,要冷靜辨其真偽:首先通過當地查號臺查詢對方公司真實信息,或通過當地工商部門及當地公證處查詢;不要先撥打獲獎信息中所留的電話。不要輕易洩露自己的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碼、銀行卡密碼、家庭單位詳細地址、賬號等。 D044

  “中獎陷阱”主要有5種

  一是商場購物中獎。

  就是消費者在商場購物時參加的抽獎活動,如果獎品仍需消費者掏腰包,商家就涉嫌強制消費和虛假宣傳,消費者切勿中計。

  二是商品包裝中獎。

  在商品包裝內,附有“中獎説明”,價值幾元錢的小商品會“中得”上萬元甚至幾萬元的獎金,以此刺激消費者購買。

  三是手機短信中獎。

  消費者可能會接到手機號碼中獎或者電視欄目中獎之類的虛假短信。不明真相的消費者可能會支付“手續費”或獎品“郵寄費”等費用而導致被騙。

  四是固定電話中獎。

  行騙者通過撥打電話,稱電話用戶中獎,但領取獎品前,需支付個人所得稅等費用。

  五是網絡慶典中獎。

  在微博、QQ等常用網絡聊天、博客網頁中發佈中獎信息,誘使網民登錄騙子網站,按照網頁提供的操作步驟,填寫個人真實姓名、銀行卡號、賬戶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之後撥打騙子網站的客服電話,會被告知需要匯保險費、稅費、獎品郵寄費等才能得到獎品。(記者楊濱 通訊員陸熙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