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商場、超市等企業經營行為的監管,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省工商局決定今年3至10月份,在全省範圍開展商場超市規範經營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日前,寧波市工商局對寧波兩家大型超市海曙樂購和江東歐尚進行了暗訪,結果發現了進貨質量把關不嚴、標價混亂並存“陷阱”、誇大宣傳誤導顧客、明示信息不全不準、“霸王條款”明顯存在、承諾規定形同虛設、自製食品隱患未除和消保維權重視不夠等八大問題。
昨天下午,寧波市工商局通報了這些問題。
特價不“特”,質檢不合格
在檢查中,工商部門發現這兩個超市有些商品沒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書,江東歐尚超市銷售的一件羊毛衫,既無合格證,衣服背面還有明顯的污漬,斑斑點點;銷售的醬腌菜,十幾種腌菜生産日期居然都是同一天,有的生産日期標誌很不清楚,有明顯的塗改痕跡。
歐尚超市經營的汽車硬臘,明明標注著“生産日期間見罐底”,可檢查人員左看右看、就是沒發現具體的生産日期,最後,連營業員也沒找到。
還有一些特價根本不“特”,歐尚超市的某些商品,現價比原價僅便宜一分錢、一毛錢,甚至一點也沒便宜,也打出“特價”的標注,以誘導顧客。
“霸王條款”屢見不鮮
商家為了促銷,打出了“促銷價”、“特價”等廣告。但是在檢查中,工商人員發現有些明顯與事實不符。
另外,檢查的兩家超市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霸王條款”。比如:“購物卡一經售出不予退換,此卡不挂失、不提現、不退貨、不透支”,“拆包如同購買”,“手機以舊換新”,但什麼是舊手機,舊手機折多少錢,全由超市説了算。還有“超值換購”購物滿多少,可以換購幾件商品、什麼商品、即使是等值換購,顧客也毫無選擇的權利,全聽超市説了算。購物卡最終解釋權也不是顧客能有發言權的。
自製食品存在安全隱患
從自製食品檢查看,超市對原料的索證索票還不夠嚴格,樂購超市製作麵包用的麵粉,從中糧集團東海糧油工業公司張家港有限公司購買,但並沒有索要其産品合格證;
自製食品的臺帳記錄也不完全、不規範,對過期食品的銷毀過程,影象質料錄製不全,保存時間短,記錄也不完善;個別經營者健康證過期、個人衛生不好、手指甲偏長、服裝不夠整潔;對超市外配送的涼菜、熟製品質量安全難以有效進行把關。
超市:
安排專人
加強商品管理
對工商部門通報的這些問題,昨天下午海曙樂購和江東歐尚的代表分別做了表態,海曙樂購表示將嚴把進貨關,專門成立商品管理科,嚴格檢查食品標簽,確保所有銷售的食品都是合格的,同時加強自製食品和散裝食品的把關。
在標價上,所有收銀員在上崗前都必須進行培訓,對價格有變動的商品要進行價格檢查,每天早上和午後都派專人進行巡查。
江東歐尚表示,要嚴把質量驗收關,對無證産品一律拒收,明確價格標簽,每週對價格進行核查,杜絕差價的産生,每天早上,對價格變動的商品更換標簽。
據寧波市工商局12315中心統計,今年1至3月份,12315共接到市區14家超市有關商品質量投訴共計428件,其中食品114件。
對此,寧波市工商部門表示,將對我市商場超市的經營進行專項整治,組織對具有可比性的商場超市進行公開評價,通過實施商品質量、自律管理和誠信經營的執法檢查,對每個企業作出客觀綜合評價,並將結果向社會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