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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收入倍增計劃如何開局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5日 14: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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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已經具備居民收入倍增的基礎條件後,如何實現“十二五”期間職工工資年均15%、總體翻倍的增速成為所有人關注的焦點,究竟中國式收入倍增計劃如何開局?除了常規的提高最低工資標準等方式外,還有哪些更好的措施?如何在提高居民收入的過程中,將物價上漲因素考慮在內,避免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受物價影響?

  最直接 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在‘十二五’期間,實現工資翻倍的最直接方式就是各地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認為,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後保障的不僅是中低收入群體,同樣也將對高收入群體的收入標準提供參考,帶動整個社會收入水平的提高。

  事實上,今年一季度,我國共有13個省區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0.6%。目前,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人保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也表示,人保部將指導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地方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適時對其進行調整。

  與此同時,也有相關專家指出,社會保障水平的提高也是工資上漲的另一種表現形式,例如提高職工看病報銷標準可以讓百姓手裏的可支配金額增加,提高養老保險可以讓百姓在養老方面減少後顧之憂,敢於消費等。

  最民主 工資協商

  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如何讓職工擁有更多話語權的問題不容忽視。

  夏學鑾認為,工資集體協商制能讓工人對工資標準的設定有更多決定權。根據全國總工會的要求,2012年北京將全面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其中重點協商建立工資增長機制,國有企業須提高職工工資分配比重,並將繼續推進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建立工會並推行工資集體協商。

  “目前很多地區實行的工資集體協商也能助推職工工資的上漲,通過工資集體協商方式有助於改善目前部分地區不規範的收入分配方式。”夏學鑾認為,目前工資協商制度在我國實行得並不好,大多數基層員工不敢、也不願意當“協商出頭鳥”,而選擇逆來順受,尤其是在一些私企,“工資協商制度”只是個維權花瓶,形同虛設。

  北京市政協委員、市政協社法委副主任侯小麗也表示,雖然我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工會法》都對集體談判有規定,但還不健全不完善,《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等規章效力又比較有限,缺乏強制力,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如果無法可依,企業很可能不配合工資集體協商,員工無法通過勞動仲裁等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利,因此應儘快以地方法規的形式對企業工資集體協商進行立法,從制度上解決這一問題。

  “企業工會並不是一朝一夕能成熟起來的,未來還需借助政府的力量,干預企業的工資協商制度。”夏學鑾表示。

  減負擔 個稅及企業稅收調整

  除通過直接漲工資方式提高職工工資標準,有分析人士也指出,我國也可通過稅收等手段帶動居民工資上漲,其中,包含減免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等。

  “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已經提取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該方案的全文最近也將公佈,現有的方案顯示,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會提高至3000元,並且稅率結構也有了調整,按照這一改革措施,低收入群體納稅額度將減少,這將間接提高低收入群體工資水平,讓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彭劍鋒分析表示,作為調節收入分配的一種手段,個人所得稅改革是將減少的政府收入讓利於民,間接增加中低收入群體的收入。

  在調節個人所得稅的同時,彭劍鋒同時指出,對部分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進行稅收減免,也能間接提高百姓收入水平。在他看來,我國中小企業數量眾多,該部分企業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並直接與居民收入挂鉤,但和大型國有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的發展和生存環境相對惡劣,若能讓該類企業突破發展“瓶頸”,其將間接帶動居民收入增長。“因此,可通過減免中小企業的企業所得稅,以及其餘優惠扶持措施,鼓勵企業發展,讓中小企業的發展提高整個社會的就業率,進而帶動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長。”他表示。

  專家建言

  提高收入切勿忽視通脹因素

  人保部表示“十二五”期間力爭讓我國居民收入翻倍,但分析人士提醒,物價上漲會影響居民的實際收入,因此在採取措施提高職工工資標準時,應將物價上漲因素考慮在內。

  數據顯示,“十一五”期間,全國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從“十五”期末的17853元,增長到2009年的31622元,年均增長15.4%。但在抵消物價增長因素後,企業人均工資增長為17853元/年,僅有12.4%的增長率。“事實上,按照市場規律,經濟增長必然帶動工資增長,這是必然結果,不過,經濟發展過程中的通脹因素也會讓工資的實際增長速度打折扣,為此,工資增長應適當考慮物價上漲因素。”中國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勞動和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張車偉分析表示。

  為避免物價上漲影響居民收入,尹成基表示,未來將逐步實現工資與當地物價水平的有效聯動。

  “聯動機制也有利於低收入者的利益保障,在物價稍微上漲的時候,不至於立即就採取緊縮措施,這也是保證低收入人群利益的一個有效手段。”夏學鑾解釋,所謂聯動,是當物價上漲超過工資的時候就應該提高工資,由國家對低工資人群進行補貼,工資上漲的程度達到和物價一樣。如果工資上漲10%,物價卻上漲了15%,就説明工資的上漲幅度低於物價上漲程度,這時候工資就應該再增加5個百分點,只有這樣,才不會造成工資上漲很快的同時,老百姓實際收入卻不斷下降的情況。

  除通過建立聯動機制,有專家也指出,合理控制通脹才是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源。彭劍鋒表示,未來經濟發展要在維持經濟增長速度的同時,合理控制通脹,將通脹控制在合理範圍內,這將避免物價波動影響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