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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4日 09: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一季度十三省區市上調最低工資
人社部強調市場對工資水平起基礎性作用
本報北京4月23日電 (記者白天亮)今年一季度,我國共有13個省區市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20.6%。目前,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深圳市13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北京市13元。相關部門將繼續指導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地方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社會平均工資等因素適時適度調整。“十二五”期間,我國將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達到13%以上。這是記者從22日舉行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一季度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的。
針對近期“工資五年實現倍增”的説法,人社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表示,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我國已經形成了以市場為基礎的工資決定機制,這是決定工資水平及工資增長狀況的一條根本原則。在此前提下,企業職工工資水平主要取決於四方面因素:一是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勞動者本人受教育水平等人力資本狀況;二是企業勞動生産率和勞動者本人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三是職工和企業通過協商確定工資的機制;四是政府對企業工資分配必要的宏觀調控,比如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
“十一五”時期全國企業在崗職工(不含私營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平均工資從“十五”期末的17853元,增長到2009年的31622元,年均增長15.4%。“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形成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係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機制和增長機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年均增長達到13%以上,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産率提高同步。因此,可以預期,“十二五”時期,隨著工資制度改革深化,在我國經濟保持平穩較快發展的情況下,職工工資收入將繼續保持較快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