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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匯發展承認隱瞞退貨承諾 律師稱應承擔誤導責任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4日 13:5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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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經記者 李智

  昨日(4月22日),《每日經濟新聞》獨家報道了“雙匯發展隱瞞退貨承諾、銷售數據誤導投資者”一事,引發了監管層和市場各方的強烈關注,雙匯發展(000895,SZ)昨日再度停牌核查。

  昨晚,雙匯發展公佈最新核查結果,證實《每日經濟新聞》報道全部屬實,的確承諾經銷商可100%退貨,損失由雙匯承擔。

  雖然雙匯承認隱瞞重要承諾,但卻並未就是否為此做出任何解釋,也並未明確是否將為誤導投資者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對此,知名律師表示,雙匯發展應該承擔誤導投資者的全部責任。

  100%退貨承諾確有其事

  鮮凍品的日發貨量恢復到89%;肉製品的日發貨量恢復到71%;日回收貨款額恢復到72%……在雙匯發展19日發佈的公告中,一系列向好的數據讓市場各界的憂慮大為削減,但是《每日經濟新聞》調查後發現,雙匯集團卻隱瞞了其對經銷商的一個重要承諾——生産日期在5月份之前的産品,未完成銷售可無條件全額退貨!

  雙匯發展在今日的最新公告中,證實了《每日經濟新聞》報道的退貨承諾屬實。雙匯發展公告稱:“2011年3月23日,在雙匯集團召開的全國經銷商大會上,雙匯集團作出説明,生産日期為2011年5月1日之前的所有雙匯肉製品,所有發生的退貨,雙匯100%承擔。

  2011年3月24日,雙匯集團下發《通知》,對上述説明作了進一步明確:從3月24日起,凡2011年5月1日之前生産,但因市場滯銷造成的退貨産品,不論是否過期、均由雙匯按100%承擔。”

  雖然雙匯承認隱瞞重要承諾,但卻並未就此做出任何解釋,也並未明確是否將為誤導投資者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律師稱雙匯涉嫌虛假陳述

  毫無疑問,雙匯發展在此前發佈的 《瘦肉精事件核實情況》公告中並未披露退貨承諾一事,但這一承諾對於投資者判斷其銷售恢復情況具有重要意義。

  對於“雙匯産品市場銷售及影響情況的説明”部分,雙匯選擇披露的是發貨量與回款量的恢復情況,但在100%退貨的承諾下,即使發貨量與回款量恢復到80%,仍然有可能因滯銷而爆發大規模退貨,此前發出的貨物可以退回,此前收到的貨款也可以退回,此時的發貨量與回款量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但雙匯在明知道存在巨大退貨風險的情況下,完全隱瞞了這一巨大風險,選擇只披露表面風光的發貨量與回款量,其居心何在?

  業內人士指出,4月19日的公告,就是給投資者看的,目的是為了説明瘦肉精事件後雙匯的最新恢復情況,讓投資者有更充分的信息做出投資決策。但雙匯披露的卻是殘缺的信息,誤導了投資者的判斷,投資者很可能據此做出完全相反的投資決策。

  為何隱瞞關鍵承諾?即使是在最新發佈的公告中,雙匯也未就隱瞞退貨承諾的原因給予任何解釋。

  “雙匯發展的這種行為非常惡劣!”嚴義明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雙匯發展的行為是對投資者的嚴重誤導,在19日公告的那一天,雙匯發展涉嫌虛假陳述的行為就已經實施。而對於在19日披露公告復牌後買入並賣出雙匯發展股票的投資者來説,所産生的損失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民事索賠。

  王智斌律師同時也指出,對於雙匯發展虛假陳述性質的認定,還是應該由相關監管部門來執行。對此,本報將持續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