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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要求各地房價目標酌情調整 廣州率先説不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1日 14:4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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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日,北京房價調控目標獨提降價,住建部也發出通知讓各地依據民意酌情調整已發佈的調控目標。這是否意味著新一輪的政策調整即將來臨?

  “出臺這個調控目標之前,我們充分考慮到了社會的意見,包括聽取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見。”昨日,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産市場管理處處長陳大旺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陳大旺説,既然房價控制目標已經出來,就是對社會的承諾,以後將按照這個既定的控制目標將房價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內將不會再次調整目標。

  昨天,深圳、上海等已經出臺了房價控制目標的城市,對於住建部的要求暫時沒有進一步的表態。

  “把問題本身做成答案”

  廣州市29日公佈的房價控制目標是新建住房價格漲幅要低於全市年度生産總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由於今年廣州GDP和人均收入的增幅預期為11%,以此計算,2011年廣州新建住房價格漲幅要低於11%。

  昨日,網絡進行了一項“廣州房價調控目標11%您覺得合理嗎”的投票。其中,對於廣州房價調控目標跟GDP與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鉤是否合理,有76.6%的人覺得不合理,有23.4%的人認為合理。而對於房價控制目標是否應該算進限價房與經適房均價,有80%的人認為不應該,有11.4%的人認為應該。有意思的是,有72.1%的人認為政府不能夠通過房價控制目標有力控制房價。

  事實上,這些針對廣州房價調控目標設置的問題,可以適用於很多城市。已經出臺的幾十個城市的房價控制目標,絕大部分都是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鉤,且保障房也都計算在新建住房內,這也被很多網民質疑為不合理,並對調控效果産生疑慮。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昨日在其微博中寫道,“已經公佈調控目標的絕大多數城市,把問題本身做成了答案,等於沒有回答。”

  或許也正基於此,住建部要求各地在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使各地控制目標的制定科學合理,並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

  爭議控制尺度

  財經評論員馬光遠撰文稱,許多城市將房價控制目標直接和“GDP增速”挂鉤,完全曲解了新“國八條”的政策內涵。

  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提出,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

  馬光遠認為,新“國八條”提出的三大指標要綜合考慮,絕不是讓各地把房價與GDP增速挂鉤,也不是直接和居民收入增速挂鉤。

  房價收入比或是合適尺度

  復旦大學住房政策中心執行主任陳傑此前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設定房價控制目標的思路並不正確,政府還是應該對基本面進行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價格。陳傑昨天在自己的微博上也表示,房價調控政府要有目標,保持高壓姿態就可以了,但不應數字化宣告,定個預期目標,反而讓投機者有恃無恐。

  上海財經大學不動産研究所常務副所長姚玲珍則對記者表示,房價控制目標還是應該要有。她也表示,雖然房價控制目標與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挂鉤是荒謬的,但至少在前幾年,房價漲幅實際上都是高於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的。

  姚玲珍也認為,能夠衡量房價的應該是居民支付能力和房價收入比,但是“房價怎麼測算,收入怎麼測算,很難量化”。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則認為,重慶市在全國首次提出讓本地居民家庭用6~7年的收入,就能買套住宅,其實質就是確立將房價收入比作為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參照係。隨著我國住房信息統計制度的趨於完善,建議全國和各地都應考慮將房價收入比列為衡量房價是否合理的標尺。

  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則認為,目前的房價控制目標問題不大,關鍵是要解讀清楚,而“酌情調整”或許是要地方政府解釋得更清楚一些。“比如剛需、改善型需求的住房,價格還是有回落的可能性的,但是一些高端的稀缺性的住房,價格還是會上漲的,而這部分的上漲,會使得住房均價上漲,這部分地方政府要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