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消費調查頻道 >

部分商品不同超市身價懸殊 價差最多達50%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31日 09: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新華網杭州3月30日電 (記者屈淩燕)柴、米、油、鹽樣樣關乎民生,這些商品價格變動時刻牽動著百姓的心,可是您是否知道常去的那間超市所售的牛奶、大米和肉可能是全市最貴的?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日前公開各大超市部分商品的價格調查,結果顯示,相同商品在不同超市價差居然高達50%。

  專家表示,雖然超市等零售終端是充分競爭的行業,但是由於活動範圍的局限,老百姓自身無法去比對各大超市的商品價格,消保部門定期公佈價格調查結果,能防止藉口通貨膨脹、利用信息不對稱人為推高商品價格的行為。

  消保委“曬價格” 相同商品價差達50%

  近段時間,有消費者向浙江省消保委反映,有部分商家人為推高商品價格,以損害消費者利益為代價,獲取不正當經營收入。

  消費者投訴情況是否屬實?浙江省消保委依據消法賦予的職能,開展了“平準”民生商品價格調查監督活動。杭州的9家超市列入價格調查範圍,分別是:歐尚大關店、沃爾瑪東新園店、樂購德勝店、世紀聯華華商店、世紀聯華慶春店、家樂福超市涌金店、好又多量販黃龍店、物美文一店、華潤萬家雲河店。

  記者了解到,列入價格調查的商品都是民生必需品:大米、食用油、乳製品、調味品、肉五大類19個品種(同一品牌、同一品種、同一規格)共計132件商品。消保委工作人員在同一時間段分赴各超市賣場,以消費者的身份進行調查採樣。

  調查結果顯示,19種商品中有7種存在10%以上的價差,最不起眼的小商品存在最大的價格差別,最典型的是調味類商品,250毫升雙魚米醋,歐尚大關店是0.80元,世紀聯華慶春店、世紀聯華華商店是1.20元,最高與最低售價差額為50%;454克太太樂雞精,歐尚大關店是13.90元,世紀聯華慶春店、世紀聯華華商店是16.50元,最高與最低售價差額為18.7%,堪稱“暴利”。

  浙江省消保委秘書長徐建明表示,這次調查證實了之前一些消費者反映的問題,有部分商家的確存在利用民生商品信息不對稱,人為推高商品價格的行為,而且比較嚴重。

  給消費者一個透明的消費空間

  調查結束後,浙江省消保委通過315維權網站和各大媒體,公佈了“平準”民生商品價格調查監督活動結果,曝光最高售價前三和最低售價前三的超市。

  “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到不同的超市買東西價格就相差這麼大。”杭州市民姚師傅説,一直覺得超市價格最透明公開,現在看來以後還要貨比三家才能下手。

  面對消保委公佈的價格比對結果,超市方也有不同意見。杭州城西某超市客服部負責人表示,不同門店同種商品的價格確實會存在差異,因為區域不同,門店銷售成本和面臨的顧客也不一樣,超市在商品定價上會有區域性調整。

  另外,某超市負責人對肉類價格對比提出“異議”,她表示,牛腩之類的鮮活商品價格是無法對比的,它會因為質量、品質等區別導致價格的變化。

  “儘管超市經營方各有各的原因,但是一些超市在調查商品中存在多種商品售價最高,無法合理解釋,不得不讓人質疑是否有暴利嫌疑。”徐建明表示,之所以對這些民生商品進行價格調查,是希望通過不斷公佈各類商品的信息與服務,方便消費者自行選擇超市購買,通過消費者“用腳投票”來達到平抑物價的目的。

  杭州市社科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傅立群表示,價格比對信息的公佈,最終是還消費者一個價格知情權和選擇權,而透明公開的消費空間本該是商家對消費者的承諾。

  記者了解到,浙江省工商局在今年“315”期間公佈了“商場超市八種不規範行為”。在價格方面,曝光了“特價商品不便宜”“先漲價後打折虛造聲勢”“回籠資金、清倉甩賣”作幌子等價格不規範情況。

  暢通信息 引導企業合理定價

  記者了解到,杭州市物價局從2008年起已連續3年定期發佈市區主要商品價格信息,列入價格公開的商品原則上是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糧油副食品、日用消費品和耐用消費品。商品價格信息公開工作實施之後,不少商家十分關心本企業的商品價格在同行中的位置,有些企業在看到公開的信息之後主動調整本企業的定價策略,降低部分民生商品的價格,使老百姓得到實惠。

  據統計,2008年,在杭州市物價局列入公開的19家商家累計下調5190個品種規格的價格,平均降幅10.3%,直接降價金額4800多萬元。2009年,商家又累計下調9340個品種規格的價格,降價金額達1.6億元。2010年以來雖然物價總水平持續上行,通脹預期比較明顯,但比價仍在繼續發揮作用。

  徐建明表示,實施民生商品價格信息公開制度,是對價格放開的商品實行調控監管的有效方式。通過政府在媒體上發佈價格信息,並配以導向性分析建議,有利於遏制有些超市利用信息不對稱推高物價的行為,也迫使這些商家降低商品價格,來平衡整個社會的物價水平。

  據悉,這類商品價格調查活動還將在浙江省內全面推進。例如,作為試點的紹興市會定期在網站和媒體上公佈各類商品的信息與服務。浙江省消保委和杭州市消保委將邀請百名消費維權義工,對杭城各大中型商場、超市每月開展一次商品和價格明察暗訪,運用消費調查、對比實驗、消費體驗等方式,曝光商場、超市蓄意抬高商品價格、收銀價高於標簽價、隨意塗改生産日期、舊貨重新包裝等諸多亂象。

  (屈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