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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超市仍有價格欺詐現象 商品標價38元實收48元

發佈時間:2011年02月15日 12: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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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靜 實習生/吳楚茵)標價4.2元的八寶粥結賬時變成4.8元,標著6元的餅乾付款卻要8.3元,點餐牌上38元一份的滷水拼盤埋單卻是48元……本報近日連續接到多宗讀者報料,稱市內部分大型超市和餐飲企業存在“低價標簽高價結算”、“特價商品正價付款”的現象,令消費者感覺很失望。

  據統計,廣州市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春節期間共接到各類舉報、諮詢、投訴148宗,受理案件55宗,熱點主要集中在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市物價局提醒消費者,在消費時務必看清價格,結賬時再對照小票檢查價格是否一致,出現問題即向商家問明原因,如果問題依然未得到解決,務必保留銷售小票,撥打物價局舉報電話12358。

  ●超市3.5元公仔面實收4.5元

  日前,勞先生在番禺區市橋新大新4樓超市購物,結賬時想到前不久媒體曝光的超市“標簽戲法”,於是特意核對了小票,結果發現貨架上標價分別3.5元、4.2元的公仔牌炒麵王和泰奇八寶粥,銷售小票上赫然顯示是4.5元與4.8元。勞先生隨即詢問收銀員,對方説是“促銷期已過,但價牌不記得拿下來”。第二天勞先生再次經過該超市,發現這兩種商品的標價牌依然沒有更換。勞先生説:“他們根本不是不記得而是有意的,幾毛錢的差價本來無所謂,但商家這種行為屬於欺騙消費者,不可原諒。”

  “低標高賣”的現象還發生在新港西路和天河北的百佳超市,以及新市的好又多超市等,涉及的大多是價格不超過20元的食品和日常生活用品,多出的部分一般為幾毛錢的零頭。投訴者普遍懷疑是超市故意所為:“一旦有消費者發現了,他們就説是電腦系統出了問題,服務台會馬上退款。但大部分消費者當時不會發現,回家後即使發現了也不會為區區幾毛錢再跑一趟。”

  ●餐飲一餐飯多付幾十元

  節後剛開工,劉小姐建議將公司開年飯訂在天河北某知名連鎖餐飲企業,原本快樂的聚餐卻因賬單上幾項不明消費而徒添一絲不悅,令提出該建議的劉小姐也覺得十分尷尬。“我們的預算有限,所以點餐時我特別注意不要點太貴的菜,點完之後我還心算了一下總數。”劉小姐説,“沒想到結賬時發現點餐牌上38元一份的滷水拼盤赫然變成了48元,3元一份的餐前花生米也收了5元……”劉小姐表示,這種事情雖然以前也聽説過,但現在連口碑不錯的餐店都玩這種小伎倆,真令人失望!

  ●回應“低標高賣”屬於價格欺詐

  廣州市物價局表示,“低價標簽高價結算”屬於典型的價格欺詐行為,即對同一商品或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並以高價進行結算。該局在春節期間已加大力度嚴查價格欺詐現象,對價格舉報中心接到的148宗舉報、諮詢、投訴案件已受理55宗,其中涉嫌價格欺詐的有19宗,佔受理案件總量34.54%。近期,物價部門仍將加大檢查力度,市民發現價格違法行為應及時撥打12358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