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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逃脫檢測上餐桌 部門監管存在盲區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4日 16: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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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2011年CCTV315晚會

  惹禍者“瘦肉精”

  此次事件如能最終解決“瘦肉精”問題,並助推行業凈化,善莫大焉

工作人員在檢測“瘦肉精” 資料圖片

  ■“瘦肉精”品種多樣,主力之一鹽酸克倫特羅,原屬β-興奮劑。

  ■如果多個檢測環節的綜合成本超過豬肉價值本身,那麼“瘦肉精”的監管和檢測,陷入了一個巨大的悖論。

  ■監管前置——嚴控生豬出欄關,甚至將有效監管提至“瘦肉精”制售環節,由其引發的悖論和其他惡劣劇情或戛然而止。

  核心提示

  此次,雙匯被推上危害食品安全的曝光臺,人們不得不把目光聚焦在罪魁禍首“瘦肉精”身上。

  那麼,讓雙匯陷入經營危情的“瘦肉精”到底是何物?它是如何潛入生豬養殖産業鏈之中的?“瘦肉精”又是如何逃脫檢測,順利上到人們的餐桌上?政府監管部門的觸角又存在著哪些盲區,法網恢恢,卻密而有漏?

  這,值得人們在憤懣、恐慌之餘給予更多的理性思考,尋找到“瘦肉精”成為“害人精”真正的幕後成因。 

  “瘦肉精”者誰?

  事實上,人們對“瘦肉精”並不陌生。它早在1997年就與生豬肉製品如影隨形,這期間,“瘦肉精”間歇性發作,成為豬肉製品行業內的“害人精”。

  最近的事件是,2009年2月,廣東發生“瘦肉精中毒”事件,70余人中毒。當年,“瘦肉精”盯上國內一家大型食品企業,讓人們為之震驚。惹得中編辦在2010年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明確了農業部等七部委各自監管職能。現在,“瘦肉精”又盯上了雙匯,人們不得不再次追問熟悉而陌生的“瘦肉精”到底為何物?

  公開資料顯示,現在尿檢的“瘦肉精”,學名叫鹽酸克倫特羅。事實上,鹽酸克倫特羅僅是“瘦肉精”的一種,換句話説,“瘦肉精”是一類動物用藥,它還包括萊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硫酸特布他林等。

  鹽酸克倫特羅,原本是一種β-興奮劑。最初,它被用以治療哮喘,但因為它副作用大而逐漸被醫生棄用。上世紀80年代,美國人意外發現它竟然能促進蛋白質合成,可以提高豬瘦肉比率。而這正符合人們的消費偏好——愛吃瘦肉,討厭肥肉。這給鹽酸克倫特羅提供了用武之地。

  當“瘦肉精”發揮其天使般的功能時,能夠提高生豬的生長速度,增加瘦肉率,豬毛色紅潤光亮,品相好;屠宰後,肉色鮮紅,脂肪層極薄,瘦肉豐滿。河南省一位食品專家如是説。

  但是,“瘦肉精”在提高動物瘦肉量的同時,其魔鬼的一面也暴露出來。據相關科學研究表明,過量食用體內殘留鹽酸克倫特羅等“瘦肉精”的動物肉製品之後,會使人體漸漸中毒,如果一次攝入量過大,就會産生顫抖、心跳加快且伴有頭暈、噁心等異常生理反應的中毒現象,更嚴重者,會誘發惡性腫瘤,直至死亡。

  目前,大多數國家均已禁止在畜禽飼料中添加鹽酸克倫特羅,因為它的副作用實在太大。在中國,早在2002年,政府就明令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鹽酸克倫特羅、萊克多巴胺等7種“瘦肉精”。2008年,政府更對“瘦肉精”違法使用者追究刑事責任。

  不過,“瘦肉精”也並非過街老鼠。據介紹,在美國、泰國等世界24個國家內,“瘦肉精”萊克多巴胺允許添加進豬飼料來提高豬的瘦肉率,但是,有一個硬性規定,豬肉上市前,“瘦肉精”的殘余量不能超過相應的標準。

  潛入利益鏈

  追尋“瘦肉精”的足跡,記者通過多方渠道能夠打撈出的消息是,上世紀80年代末,國內學者通過實驗也發現了鹽酸克倫特羅對胴體瘦肉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作用。但是,這一化學産品對動物內臟的副作用等並未獲得大眾的認知。

  彼時,正值人們的消費水平提高之時,人們對肉製品消費偏好瘦肉,使鹽酸克倫特羅獲得了極大的生存土壤,“甚至當時媒體公開倡導進行提高瘦肉率的研究”。河南省一位食品專家回憶。

  “消費引導産業方向,終端市場的偏好,是誘導‘瘦肉精’普遍開花,成為行業潛規則的主要因素之一。”河南省一家大型食品公司老總如是向記者表示。

  事實上,消費者喜愛吃瘦肉,倒逼整個産業鏈的行為導向發生了“偏移”。屠宰加工企業、生豬經紀人、養殖戶等逐步參與到“瘦肉精”利益鏈條中。而此時,作為此鏈條上市場化程度最高的肉製品企業,則面臨著“瘦肉精”潛入的巨大風險。

  一位業內人士介紹,養殖戶在飼料中摻入“瘦肉精”的目的主要是加快生豬的生長,快速提高瘦肉所佔的比例。養殖戶之所以選擇添加,有三重意願:一是豬販要求養殖戶添加,甚至把“瘦肉精”主動出售給養殖戶,這一點,在央視報道《“健美豬”真相》中,記者也披露了相似的情節;二是養殖戶的利益訴求,添加了“瘦肉精”,生豬長得快,節約了成本;三、更重要的是養殖戶會獲得更多的收益。

  上述業內人士給記者算了一筆賬:現在屠宰企業大都以胴體重為準,如果胴體瘦肉較多,每斤的價格要比肥膘較多的胴體價格高上0.2元~0.3元,如果1頭豬有200斤的胴體,養殖戶或者貿易商可以多掙40元~60元。

  那麼,“瘦肉精”是從哪來的呢?一位不具名的養殖戶告訴記者,相熟的獸藥渠道很容易拿到“貨”。其實,生産鹽酸克倫特羅原粉的工藝簡單,連一個家庭作坊都可以製造。作為化工産品,其準入門檻又非常低,最終在市場需求與利益面前,以化工産品名義生産的鹽酸克倫特羅,有一大部分經過各種渠道成為“瘦肉精”。

  檢測悖論

  當含有“瘦肉精”的生豬從養殖戶手中輾轉騰挪到了屠宰加工企業之後,要屠宰加工企業來承擔最後“守門人”的職責,事實上從技術環節和成本控制上講都是難以完成的任務。

  食品行業專家向記者分析,就從最基本的鹽酸克倫特羅試紙檢測“瘦肉精”來看,如果屠宰企業要100%把控住含有“瘦肉精”的生豬,首先不能僅僅按農業部門頒布的抽檢3%~10%的比例標準,而應該實施頭頭必檢。因為大多數養殖戶的規模很小,成批次的抽檢遺漏難免。

  事實上,從技術上看,如果喂養了“瘦肉精”的生豬,養殖戶提前一週甚至更長時間停藥再來銷售,鹽酸克倫特羅試紙又難以檢測出來。即便鹽酸克倫特羅試紙檢測出現了陽性,“還有10%~15%測試結果為假陽性”。

  這其中,如果頭頭檢測,按每條試紙的市價5元計算,那麼,頭頭檢測會為企業增加相同檢測成本的90%以上。

  如果要徹底檢測是否含有“瘦肉精”,還需要對生豬肝臟進行檢測,這樣,使用進口檢測儀器,每頭生豬的檢測成本將達到300元,還需要花上兩天時間(檢測期間新鮮豬肉不能參與市場流通)。這還是對一種“瘦肉精”産品進行檢測,“現在,已經發現了數十種‘瘦肉精’,那麼,如果都機器檢測,僅此一項一頭生豬就要花去3000元甚至更多,事實上,每頭生豬的價格不過1200元左右。”上述專家分析,“也就是説,從理論上講,這種檢測就不可行,已經陷入悖論。”

  顯然,讓屠宰企業來嚴把“瘦肉精”關是難以完成的工作。可以説,“讓流通環節的監管部門來檢測‘瘦肉精’,同樣是無解”。

  比如,近日,國家工商總局下發一個文件要求地方工商部門查處含有“瘦肉精”的産品,並一律下架,但是,“要知道,當肉製品進入到流通環節時,其産品多達幾百個,工商部門是抽查呢,還是全查呢?那麼多批次的産品,工商部門又有多少精力與時間來完成這樣龐大的工作量?”上述專家反問記者。

  其實,當生豬到了屠宰企業這一關,在此之前,已經經過近十道關隘。包括飼料關、養殖關、出場關、運輸關等。事實上,人們能夠清晰地看到,每過一道關隘,其檢測的成本就會增加,到了下游流通環節,其檢測成本已經高不可攀。

  那麼,在哪檢測最節約成本、效率最高、成效最好?

  “答案就在第一道關。”

  監管盲點

  媒體有戲謔的報道稱:“八個部委管不住一頭豬。”雖然不像媒體宣傳的那麼誇張,但是,也揭示了一個嚴峻的現實。“九龍治水”難有成效,這已成為監管痼疾。

  記者從2010年中編辦下發的〔2010〕10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意見》中看到,應該説對農業部、衛生部、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商務部、質檢總局等各部委的分工非常清晰,職責明確,並且強調農業部負責&&監管“瘦肉精”。

  比如,對農業部的職責劃分很清晰,只負責“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檢驗、認定和查處”等環節的監管。

  然而,目前養豬行業仍以分散養殖為主,幾千萬都是分散的中小養殖戶,農業部門會有多大的人力與精力來監管呢?這其中的監管盲點,如何解決?

  比如,在定點屠宰環節上,在縣以上政府設定的固定屠宰點宰殺的豬肉,必須要有專業的檢疫人員,經檢驗合格的産品,加蓋合格驗訖印章或者附具肉品品質檢驗合格標誌。未經肉品品質檢驗或者經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的生豬産品,不得出場,並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並處以罰款。

  但是,檢疫人員採取怎樣的辦法才能保證每批次的産品不存在“瘦肉精”,抽檢還是全檢?農業部門有沒有這樣多的人手與精力?

  再比如,“瘦肉精”雖然禁止在獸藥和飼料中添加,但在市面上很容易買到,並沒有明確由哪個部門監測這種藥品的流向。而來自化工企業的非法添加劑再次增加了監管難度。

  從“瘦肉精”事件屢屢爆發就説明一個事實:目前的監管部門環環佈防的措施難以有效遏制“瘦肉精”的反復發作,也堵不住食品安全的層層漏洞。

  上述專家建議,不僅要從監管技術上查漏補缺,從源頭上找問題的根源所在,還要從建立市場機制上給予修補,比如市場建立集體維權機制矯正市場不良行為,同時,加大刑事處罰力度,對不法廠商進行嚴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