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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24日 13: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海口3月24日電(記者 付美斌 )24日,財政部發佈《關於開展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試點的公告》,規定了離島免稅政策的適用對象及條件。
離島免稅政策的適用對像是年滿18周歲、乘飛機離開海南本島但不離境的國內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離島旅客免稅購物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一是已經購買離島機票和持有效的身份證件,國內旅客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旅客持有效旅行證件),國外旅客持護照;二是在指定的離島免稅店內付款購買免稅商品,商品品種和免稅購物次數、金額、數量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並按規定取得購物憑證;三是在機場隔離區憑身份證件及購物憑證,在指定的提貨點提取所購免稅商品,並由旅客本人乘機隨身攜運離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