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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正式實施離島退稅政策試點 |
1月1日起執行離境退稅政策試點 |
適用對象及條件 |
政策適用對象 |
年滿18周歲、乘飛機離開海南本島但不離境的國內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
境外旅客 |
政策適用條件(需同時符合) |
國內旅客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旅客持有效旅行證件),國外旅客持護照。 |
購物金額達到起退點 |
免稅購物次數、金額、數量在國家規定的範圍內,並按規定取得購物憑證。 |
離境日距退稅物品購買日不超過90天 |
由旅客本人乘機隨身攜運離島。 |
所購退稅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隨身攜運出境 |
離島免稅店、免稅商品品種、免稅稅種 |
離島免稅店 |
離島免稅店是具有實施離島免稅政策資格並實行特許經營的免稅商店。 |
退稅定點商店 |
免稅商品品種 |
首飾、工藝品、手錶、香水等18種商品。 |
國家允許攜帶出境並享受退稅政策的個人生活物品,但食品、飲料、水果、煙、酒、汽車、摩托車等不包括在內。 |
免稅稅種 |
離島免稅政策免稅稅種為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
離境退稅稅種為增值稅,退稅率統一為11%。 |
免稅購物離島次數、金額、數量 |
離島次數 |
非島內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2次離島免稅購物政策,島內居民旅客每人每年最多可以享受1次。 |
起退點暫定為800元人民幣 |
離島金額、數量 |
離島旅客(包括島內居民旅客)每人每次免稅購物金額暫定為人民幣5000元以內(含5000元),即單價5000元以內(含5000元)的免稅商品,每人每次累計購買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 |
離島免稅政策實施流程 |
流程 |
離島免稅店進口免稅商品,離島旅客在店內選購付款,免稅店根據旅客離島時間運送貨物,旅客在機場隔離區提貨並乘機攜運離島等環節。 |
離境退稅政策的基本流程包括購物申請退稅、海關驗核確認、代理機構退稅和集中退稅結算四個環節。 |